倒车时撞倒六旬老人 司法所调解赔偿纠纷

05.05.2015  12:38

中国吉林网白山讯(记者 杨玉川/报道) 4月29日,在抚松县司法局松江河司法所工作人员的调解下,松江河镇六旬老人宗某的儿子代表宗某,与撞倒老人的轿车车主陈某签订了调解协议,这起因倒车撞倒老人而引起的赔偿纠纷得以化解。

4月18日12时10分许,松江河镇居民陈某驾驶轿车在松江河镇建设银行门前倒车时,将正由东向西行走的6旬老人宗某撞倒,随后陈某将老人送医院检查。经诊断,老人左侧肋骨骨折,住院治疗10天。4月28日,医生建议老人儿子将老人接回家慢慢康复,老人的儿子则代表老人与轿车车主陈某进行协商,希望对方承担老人住院治疗花销及后续营养费,然而,双方因数额问题协商未果。

4月29日,老人的儿子代表老人与轿车车主陈某到松江河司法所请求帮助解决。调解员劝说双方将此事止于调解免于诉讼。

司法所工作人员说,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规定机动车倒车时,应当查明车后情况,确认安全后倒车。不得在铁路道口、交叉路口、单行路、桥梁、急弯、陡坡或者隧道中倒车。倒车前,应注意观察周围环境、情况,尤其是车后有没有机动车、自行车、行人等,如果无法确定车后情况,最好能下车看一下,以避免引发倒车事故。不过,行人在行走时也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驾驶员眼睛看不到的地方,被称为“视线死角”,当行人行走在车前车后驾驶员眼睛看不到的“视线死角”区域内时要提高警惕,避免引发倒车事故。现在事情已经发生了,双方一方面要接受教训,另一方面要本着互谅互让的态度将事情解决,将纠纷化解。最后,在调解员的协调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轿车车主陈某支付老人宗某治疗费及其它费用共计人民币8000元,双方以后互不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