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召开第29次常务会议 研究部署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

03.06.2015  11:40

  1日,市长姜治莹主持召开市政府第29次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长春市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实施方案(送审稿)》《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政策意见(送审稿)》《关于推进服务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送审稿)》和《长春市第三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名录》。

  会议认为,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对于实现城乡协调发展、助推长春老工业基地振兴具有重要意义,要立足市情实际,走出一条内陆省会城市、东北老工业基地、平原粮食主产区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新型城镇化道路。会议要求,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要坚持以人为本、质量优先的原则。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着力破解流动人口流动的各种束缚,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要坚持改革突破、制度创新的原则。以改革促进城镇化,以创新引领城镇化,大胆探索符合东北内陆欠发达地区的新型城镇化道路。要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的原则。建立健全市场参与城镇化建设的体制机制,发挥市场主导作用,充分调动市场资源,激发市场要素的竞争活力和发展潜力。要坚持循序渐进、逐步完善的原则。结合长春实际,因地制宜、市县联动,分阶段推进试点工作并及时总结试点经验。

  会议指出,推进服务业创新发展不仅是落实工业、服务业“双拉动”战略的具体举措,更是主动顺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要求,助推经济结构调整的战略之举。要突出重点,拉长补短,尽快实现服务业总量大幅提升、结构明显优化、产业更加集聚、活力显著增强的发展目标。会议要求,要抓紧设立长春市现代服务业发展产业引导资金,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助推重点项目加速落位。要围绕金融服务业、信息(科技)服务业、文化创意产业、现代物流业、现代商贸服务业、旅游会展业和健康养老等重点行业推进产业集聚发展。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着力培育一批具备购物、餐饮、娱乐、商务、文化、旅游等功能的综合性特色街区,打造区域的核心品牌。

  会议强调,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对于丰富城市历史、传承文化底蕴、积淀城市特有文化资源禀赋具有重要意义。长春市第三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名录,共包括七大类、22项具体内容。会议要求,结合第三批非遗名录的公布,要深度挖掘项目背后的文化内涵、旅游价值,扩大宣传力度,实现保护与利用的同步推进。(记者杨宝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