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生产“良心药”,人民用上“放心药”
记者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了解到,近期在国家药品抽验中发现,库尔勒龙之源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太极集团重庆中药二厂有限公司等25家药企分别生产的安神补心丸、小儿咳喘灵颗粒等29批次药品经检验为不合格产品。相关批次药品已被责令停产、召回。(11月28日新华网)
药品是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药品的质量安全直接关系着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可以说确保药品安全就是最大的民生。然而这最大最重要的民生却一次次受到挑战,29批次药品被通报不合格,多家知名药企上榜。另外,曾经发生的“齐二药” 事件、欣弗药品不良事件、乌苏里江双黄连注射液致死事故等,让我们触目惊心。这不仅表明了我们药品安全方面存在着问题,更重要的是对人民的生命造成了损失,因此进一步保障药品安全刻不容缓。
习近平总书记曾经说过,“要切实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加快建立科学完善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这“四个最严”为促进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指明了方向。
做“良心药”,需要监管部门用良心监管。“良心”不仅代表了严格仔细,更代表了严谨科学。很多时候我们的监管部门并不是不严格不认真,而是缺少严谨科学的监管手段,加强监管手段的严谨性科学性,不断地利用先进的科学手段和互联网手段,并将其融合,能够有效地提高对药品行业的监管效率。
做“良心药”,还需要加大对违规药企的处罚。违法成本低,很大程度上促使了个别药企对药品安全法规的漠视。这些药企无视法律,无视良心,只为追逐利益,生产的不合格药品对广大人民的身体健康安全产生了极大的威胁。加大对违法药企的处罚力度,扶正药企“良心”,来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促进药品行业健康发展。
做“良心药”,最重要的是药企用良心制药。意识指导行动,药企只有用良心制药才能生产“良心药”。用良心制药却也不是说说而已,可以说药企是药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于药企来说药品质量安全是企业的生命线,质量安全应是企业始终追求的不变目标。药企应该主动承担责任,自行加强对药品生产环节的监督,确保万无一失,增强责任意识。药品的特殊性使得医药企业需承担更大的社会责任,如果不合格药品被销售使用,所造成的危害是无法估量的。因而,药企只有良好的履行了社会责任的企业才能够赢得社会的广泛关注和好评,才能够得到长远的发展。
药品安全关系国计民生,我们要做的是安而不忘危,治而不忘乱,在药品行业蓬勃发展的过程中不断加大对药品生产的监督和问责,不断查缺补漏,使企业生产“良心药”,人民用上“放心药”。
(责任编辑:贾晓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