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投入2.2亿元专项资金 用于农村环境卫生治理

19.06.2020  09:54

  6月18日,记者从长春市政府办公厅举行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全市投入2.2亿元,专项用于农村环境卫生治理、村屯绿化美化和农村厕所改造。同时投入3亿元,支持部分县(市)区打造绿美线路。

  据悉,年初长春市委、市政府制定下发了《2020年长春市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村屯绿化行动实施方案》,在全市全面掀起了以“绿路旁、绿广场、绿庭院”为主的村屯绿化美化行动。2020年计划重点打造绿化美化示范村112个、省级绿美示范村屯18个,年底村屯绿化率达到30%。今年,全市各村屯绿化面积和新栽植树木数量,远远超过往年,甚至是前几年的总和。同时,大力推进20个重点镇、重点流域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已完成19个。全市已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乡镇达到55个,力争到2020年年底实现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并且,组织开展了“吉林省美丽乡村”创建活动,获评省级美丽乡村20个。双阳区太平镇肚带河村被授予“中国美丽休闲乡村”称号。此外,开展了美丽庭院、干净人家评选创建活动,市妇联组织广大农村妇女以“五美”“五净”为标准,整治庭院、清扫室内外卫生,评选美丽庭院7000户,干净人家14000户。

  为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各项工作的落实,市农居办坚持明察暗访与日常督导考核相结合,不断加大督导检查力度。一是开展明察暗访。注重日常巡视,市农居办会同相关部门,开展明察暗访50余次,下发整改通知单51份,发布各类通报19期,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及时整改。二是建立谈话机制。对工作不力、整改不彻底的乡镇进行了通报,约谈有关人员12人。三是严格组织考核。采取“看听查访评”方式,组织开展了拉练式考核,实地随机抽检考核对象,并对五县(市)区、城区和开发区进行了分类排队,考核结果纳入全市绩效考核当中。四是强化社会监督。通过人大代表专题问询、电视问政、设立举报电话等形式,进一步强化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推动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做深、做实。

  实践证明,把责任压实,把任务落实,是促进人居环境整治顺利开展的重要手段。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长效机制做保障。2020年1月1日,《长春市农村环境治理条例》正式颁布施行,《条例》的出台为有效治理农村环境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目前,长春市农村生活垃圾收储运体系初步建立,中心城区和近郊基本实现环卫保洁城乡一体化,双阳区、德惠市、农安县已实行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服务外包,九台区、德惠市探索实行农户收费制度。下一步,长春市将坚持城乡共治、以城带乡,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多种方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支持农村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开展股权和债权融资。注重扶持壮大农村集体经济,让村集体有一定经济能力管护村庄环境卫生。

   (来源:长春晚报 记者:李德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