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长春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01.03.2016  10:59

  (2016年2月29日长春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长春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张海胜检察长所作的长春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决定批准这个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