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了 朝阳区交警集中整治重庆路商圈违停车辆

29.03.2016  10:28

交警对违停车辆进行拍照 新文化记者 白石 摄

新闻回放:从本周开始, 长春 交警部门将分三批对长春市46条重点街路的停车秩序进行严管。

新文化讯(记者 王跃)  “我平时就停这啊,怎么给我贴罚单了?”一名女性驾驶员质疑。

“你好,你停车的地方是非机动车道,不是停车泊位,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您的停车行为属于违法停车。”交警解释。

这一幕,发生在长春市同志街与西安大路交会处附近。

3月28日上午,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朝阳大队对辖区静态停车进行了集中整治,不少违法停放在禁停区域、盲道上的车辆都受到了相应处罚。

上午9时许,在西安大路中银大厦门前,执勤民警发现有4台私家车横在人行横道上,盲道也被挡住了。

执勤民警立即利用移动警务终端对违停车辆进行拍照,并开具违法告知单。“这种现象比较常见,尤其在一些临街办公楼和银行门口最为突出,很多人都是来办事的,随意将车停在人行横道上。”民警表示,这种违停行为会导致行人无路可走,只好走上机动车道,很容易发生交通事故。

朝阳大队一中队教导员苏杭说,重庆路是繁华商圈,驾驶人随意停车对交通影响非常大,“为保障市民出行顺畅,我们对静态停车进行整治和治理。如果违法停车,我们会粘贴违法告知单,严重影响交通的,我们将联系拖车,将车拖到临时停车场。”

在整治现场,一些靠近路边的树木中间,交警拉起了一条条警戒线。苏杭介绍,因为警力有限,他们利用路锥、警戒线警示驾驶员,不要违规将车停放在人行横道或者禁停区域。

苏杭表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条规定,在人行道上除有泊位外一律禁止停车。此外,在有黄边线、盲道、加油站30米内、公交站30米内、消防设施30米内、路口50米内、禁停路等地段都是不能停车的,“目前我们正在踏查区域内的街路,哪能停、哪不能停都将统计到《静态停车管理白皮书》上,统一上交给市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重新施划停车泊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