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部门集中整治“抢绿灯”行为

07.03.2016  10:28

  路口绿灯眼看着就结束了,一些驾驶员明知冲进路口也不能顺利通过,还是会急匆匆地通过停止线。6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了解到,这种“抢绿灯”导致路口拥堵的行为将被细分为三种违法行为,从3月10日开始,出现这些违法行为将会受到罚款200元或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

  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抢绿灯”很可能影响即将放行方向的车辆通行,导致路口被插死,进而引发严重的拥堵。 “抢绿灯”看似是一项十分简单的交通行为,但根据具体情况不同,其接受的处罚依据是不同的。从3月10日起,机动车行驶中在厢式网格线内停车等候放行,属于违法禁止标线的行为,将受到罚款200、记3分的处罚;前方路口绿灯,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在人行横道停车等候的行为会受到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驾驶员不服从民警停车手势指挥,强行进入路口,会受到罚款200元的处罚。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交警部门第一批将重点整治市内30个路口。包括:解放大路与大经路交会处、民康路与平治街交会处、人民大街与南三环路交会处、亚泰大街与南湖大路交会处、人民大街与北京大街交会处、新发路省委门前、新发路省政府门前、凯旋路与铁北二路交会处、西安大路与同志街交会处、解放大路与同志街交会处、自由大路与同志街交会处、红旗街与湖西路交会处、吉林大路与东盛大街交会处、自由大路与临河街交会处、东环城路与惠工路交会处、西安大路与翔运街交会处、普阳街与皓月大路交会处、普阳街与湖西路交会处、人民大街与北安路交会处、人民大街与重庆路交会处、人民大街与东中华路交会处、人民大街与解放大路交会处、人民大街与自由大路交会处、人民大街东北师范大学门前、人民大街省人大门前、人民大街与工农大路交会处、 南湖大路与会展大街交会处、生态大街与世光路交会处、光谷大街与飞跃路交会处、春城大街与迎春路交会处。

  在第一批次的整治路口取得效果后,交警部门还会再拓展第二批强化管理的路口,最终达到全面提高我市道路通行能力的目标。  (记者于剑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