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公安局交警加大力度严查 将曝光违法车辆

07.12.2016  23:33

  为巩固交通整治成果,把交通整治上升为今后提升城市交通管理水平的长效工程,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决定从6日开始,再次加大对交通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当日7时,记者随交警兵分几路,对早高峰期间个别驾驶员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曝光。

  7时47分,在人民大街与解放大路交会处,在由南向北的机动车道上,车牌号为吉A1969A的白色私家车开启着左转向灯,但是却不依次在左转向车道内等待,而是在距离路口还有几十米的时候,占用直行车道停车等待,导致后方直行车辆无法正常行驶。

  在交警的指挥下,这辆车停在路边接受检查。驾驶员出示的驾驶证显示,他叫张晓春,1966年出生。

  交警向张晓春指出其交通违法行为为不按导向车道行驶,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应处以100元罚款,记2分。“如果有交警指挥示意的情况下,像张先生这样的行为是可以的,但是没有看到交警指挥,这样驾车是绝对不允许的,不但影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而且极容易引发交通拥堵。

  7时55分,人民大街与自由大路交会处,路口有多名民警正在指挥交通。此时,这个路口的人民大街由南向北方向的车辆已经基本饱和,在最西侧的公交车专用车道上,几辆存在交通违法行为的私家车被交警拦截。“这几辆车占用公交专用车道直行,也属于不按导向车道行驶,对于这种违法行为,也是我们要重点整治的。”民警表示。

  在采访中,违法行驶的驾驶员孙先生告诉记者,他之所以占用公交专用车道行驶,主要目的是为了节省时间,尽快通过路口。面对交警的处罚,孙先生表示自己愿意接受。

  记者在这个路口观察发现,短短5分钟时间,就有近10辆私家车占用公交专用车道直行。“一辆私家车占用公交专用车道,就有可能导致公交车上一车人都上班迟到,所以这种违法行为必须治理。

  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长春交警近期将开展冬季交通整治工作,坚决防止出现大面积、长时间、持续性的交通拥堵,确保冬季交通安全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