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劳动节放假通知

21.04.2017  08:02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2017年“五一”国际劳动节放假具体安排为:5月1日(星期一)放假,周末连休。

  节假日期间,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从5月2日(星期二)起,省直机关作息时间为:

  上午 08:30至12:00

  午休 12:00至13:30

  下午 13:30至17:30

  市、区机关作息时间为

  上午 09:00至12:00

  午休 12:00至13:30

  下午 13:30至18:00

  各企事业单位可自行安排作息时间。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