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道区纪委规范问题线索管理

13.04.2016  11:25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问题线索处置和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近日,二道区纪委探索建立了《中共二道区纪委机关问题线索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

  二道区纪委结合工作实际,针对问题线索五类处置方式,在《暂行办法》中明确规范了对各类报表、文书的要求。同时,对线索范围、职责分工、办理要求进行了细化,对问题线索采取何种处置方式提出了具体意见,使问题线索管理处置更清晰、更合理、更规范。

  二道区纪委负责人表示:“《暂行办法》规定所有问题线索,均统一交信访室登记备案,集中编号、建立台账,经集体研究,确定初步办理意见,再由分管信访工作领导签批,流转到各承办室办理,这就为问题线索处置的规范化、程序化提供了保证,防止了线索失管、失控、有案不查甚至以线索谋私等问题发生。”《暂行办法》还对问题线索处置时间进行了明确,要求一般性问题线索一周内提出结论意见。对有初步结论意见的问题线索,无论采取何种方式处置,均需提请区纪委常委会集体决策,有效保证了问题线索处置的前后一致性。    (记者赵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