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事故不分大小 剐蹭也吊销驾驶证

10.12.2015  15:33

 驾驶人要谨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12月3日傍晚,延吉男子廉某酒后驾车发生追尾,事故虽小,但该男子每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竟高达222毫克,廉某的驾驶证目前已被吊销。不仅如此,他还将接受法院的审判。

当日17时50分,廉某驾驶一辆白色轿车由西向东沿公园路行驶,在公园桥附近的农业银行前,与一辆轿车追尾。两车相撞并不严重,只是蹭破了一些漆。当前车驾驶人下车后,两人在商讨赔偿时,对方驾驶人发现廉某身上有很大的酒味儿,于是报了警。随后,延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交警带着廉某到延边第二人民医院作了酒精检测,结果显示,其每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222毫克,属于醉酒驾驶。

据廉某自己交代,当天他在朋友家喝酒,从12时一直喝到13时30分,随后便与朋友在家玩起了画图。傍晚时分,廉某觉得天色已晚,决定驾车回家,自认为比较清醒,而且玩了半天画图,酒应该醒得差不多了,便驾车回家,没想到在事发地点,由于路滑,没控制好车辆,与前车相撞。

事后,廉某也非常后悔:“早知道如此,我就找代驾了。”经交警部门判定,廉某为全责,廉某不仅要为追尾负上责任,还要为自己的酒驾行为负法律责任。不仅要吊销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考取,还会受到刑事追究。

交警部门也提醒广大驾驶人,无论事故大小,饮酒驾驶或醉酒驾驶都要为自己的违法行为负法律责任,所以,驾驶人一定要牢记这句“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不要抱有侥幸心理驾车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