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65岁以上老人免费乘车卡到所在社区分批分次办理

09.05.2016  09:25

吉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5月1日起实施,5月6日,长春市政府下发了《长春市老年人免费乘车政策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5月7日,长春市老龄委结合大家关注的问题进行了解读。

每年可坐720次1元票价公交

据了解,享受长春市老年人免费乘车政策的老年人范围:一是户籍在长春市中心城区(包括开发区),年满65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二是户籍为长春市县(市)、双阳区、九台区,在长春市中心城区居住满6个月(凭居住地社区开具的证明),都可以办理老年人免费乘车卡。

老年人持卡可以乘坐的公交车范围:新的老年人乘车《实施办法》规定,从今年的5月1日开始,老年人每年持卡可乘坐的次数(以1元票价算),从过去的 每年360次提高到现在的720次,也就是说老年人每年可乘坐1元票价公交车720次,2元票价公交车可以乘坐360次。基本上可以满足大多数老年人的出 行需要。由于受到一些条件的限制,目前,实行阶梯制票价的郊线车和轨道交通暂不执行免费政策。

由社区工作人员代为办理

因为这次集中要办理的65岁以上老年人接近10万人,为避免拥挤,防止出现意外,将采取按老年人所居住的社区为单位分批分次办理。即由社区(村)或 街道(乡镇)工作人员代为老年人到有关部门办理老年乘车卡。此外,由于受到公交公司办卡设备的限制,目前,每天大约只能办理1000张左右的乘车卡,所 以,需要老年人耐心地等待。

本次集中办理免费乘车卡的年龄范围是:1951年8月1日前出生的老年人。

老年人办理乘车卡,需持本人二代身份证。一张近期小二寸照片,到所在社区,交纳10元IC卡工本费,10元乘车意外保险费,社区干部集中办理后,再 将乘车卡及有关证件交给老年人。老年人需耐心等待并注意社区办理的通知。本次集中办理的各区的顺序是:南关区、朝阳区、绿园区、二道区、宽城区、各开发 区。

每满一年方可再次充值

持免费乘车卡需要注意的问题:老年乘车卡每年充值一次,老年卡充值从初次办卡之日起每满一年,方可再次充值,不得提前充值。当年未用完的,次年不予 结转。同时,老年人乘车卡只限本人使用,老龄执法工作人员、公交车驾驶员或管理人员有权对乘车卡进行检查,如发现转借他人或套现,将收回老年乘车卡,一年 内不再予以办理。

对由于某些原因,在集中办理老年卡期间,未办理的老年人,可在集中办理结束后之后,自行带个人身份证及有关证明,到公交公司IC卡窗口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