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十六次主任会议 会期为一天

25.08.2015  07:43

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十六次主任会议

会议决定31日召开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

  本报讯  (记者祝书琳)24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十六次主任会议。会议决定8月31日召开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会期一天。

  主任会议听取了人事事项有关情况的汇报;讨论研究了《长春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草案)》;听取了关于《长春市净月潭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草案)》《长春市水土保持条例(修订草案)》审议修改情况的简要汇报;讨论确定了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建议议程、时间。

  主任会议建议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的议程为:审议制定《长春市净月潭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审议修订《长春市水土保持条例》;表决《长春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付臣辞去吉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草案)》;审议《长春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审议市检察院《关于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表决《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决议》;听取市政府《关于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专题询问落实情况的报告》;审议市政府《关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市政府关于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

  审议市政府关于2014年财政决算和2015年预算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批准2014年财政决算;审议市政府关于2014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人事事项。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树国主持会议。副主任龙华、王宁、闻弘、陈克信,秘书长吴强出席会议。

(责任编辑:卢凯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