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举办失能人员医疗照护保险定点单位授牌活动

04.05.2015  12:39

  4月30日上午,市政府在市委301会议室举办失能人员医疗照护保险定点单位授牌活动。市长姜治莹、省人社厅厅长张志军、副市长王路、市政府秘书长贺兴国、省人社厅副巡视员王喆出席活动。市民政、财政、人社、卫计委、民生办主要负责人、各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各开发区管委会分管负责人、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局主要负责人及医疗照护保险定点单位主要负责人及部分护工代表参加活动。活动由市政府副秘书长王慧力主持。

  活动过程中,张宝琦局长宣读了首批35家失能人员医疗照护保险定点单位名单,参会领导为失能人员医疗照护保险定点单位代表授牌。失能人员医疗照护保险定点单位代表,市中心医院院长陈明强、长纺佳园温馨养老院院长任继红代表定点机构发言。

  市委常委、副市长王路做重要讲话。王路副市长在充分肯定全市医保工作取得成绩的同时,全面阐述了失能人员医疗照护保险的启动和实施在构建社会化医疗照护体系、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解决失能患者及其家庭的经济负担和精神压力、促进医保基金合理使用,推动医养结合、医护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现我市专业照护队伍水平整体提升方面的重要意义。王路副市长要求,各级政府及各相关部门要站在全面深化改革、建设幸福长春的高度,按照市政府和省人社厅的统一部署,全面落实、稳步推进失能人员医疗照护保险制度。一是坚持深化改革的原则,保证制度的完善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要结合工作推进情况,不断完善试点内容,随时梳理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不断总结积累经验,真正实现全省和全国其他城市可借鉴、能推广的目标。二是坚持服务群众的原则,保证制度的实施与群众诉求相适应,要以服务参保群众为中心,以解决群众的诉求为方向,在政策宣传、制度推广、经验总结等方面加大力度,在管理和服务上加强软硬件投入,提升服务的专业化水平,真正让参保群众“得实惠”。三是坚持协调推进的原则,保证制度的运行与医疗卫生机构的发展水平相适应,要以照护保险制度的实施为契机,引导各级各类护理机构加强医疗能力建设和护理能力建设,加快培养具有较高水平的照护工作队伍,推进照护保险事业健康发展。王路副市长强调,失能人员医疗照护保险制度启动后,每年将有10万人因此受益,直接关系到10万户家庭的福祉,间接关系到几十万人,各级政府及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稳步实施,在有效破解失能人员“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同时,收到“患者减负担,医保少支付,机构得发展”的三方共赢效果,确保成为今年“幸福长春”建设的一项品牌工程。

  建立失能人员医疗照护保险制度,是我市为解决失能人员的日常照料和医疗护理难题,在全国率先开展的一项健康保险制度。市委、市政府将失能人员医疗照护保险制度列入今年幸福长春建设20件实事之一,省政府确定我市为全省唯一试点城市。新制度将于5月1日在市本级启动,县(市)双阳区和九台区将在年底前启动实施。照护保险制度实施后,失能人员的个人负担将从4万元左右降低到参保职工全年只需承担3600元,参保居民只需承担7200元,就能享受全年的照护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