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开展为期一个月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

09.09.2021  11:55

  为进一步加强教育乱收费治理工作,聚焦人民群众反映较多的问题,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教育乱收费治理工作的紧急通知》《长春市教育局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长教联〔2021〕9号)的相关要求和规定,长春市教育局、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

  据悉,此次专项检查在全市各幼儿园、中小学、职业学校中展开,检查内容是结合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教育乱收费治理工作的紧急通知》中的七个严禁及长教联〔2021〕9号文件中的相关要求实施检查,具体检查强制或变相强制收费情况、违规收取代收费或服务性收费情况、非营利性民办学校违规行为、制度建设及政策宣传情况。

  此次专项检查从8月30日开始,至9月30日结束。检查工作分三个阶段:

  8月30日至9月5日为全面检查阶段。各县(市)、区教育部门会同本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对本行政区域内各学校(含幼儿园)是否落实相关文件精神,是否存在上述教育乱收费行为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9月6日前各县(市)、区教育部门将检查、整改等情况上报市教育局。

  9月6日至9月16日为重点检查阶段。长春市教育局、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市教育乱收费情况实施重点抽查。

  9月16日至9月26日为反馈整改阶段。各县(市)、区教育部门、各学校(幼儿园),按照长春市检查组反馈的问题,及时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于9月26日前上报长春市教育局。

  此次专项检查采取全面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方式。各县(市)、区教育部门会同本级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开展全面检查工作,做到应查尽查;市级检查组将根据各县(市)、区全面检查情况,按照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对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职业学校分类,随机抽取一定数量学校开展重点检查。

   (来源:城市晚报 全媒体记者:沈雪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