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谈]中国与中东欧国家的合作顺应时代潮流

24.06.2016  07:24

        王义桅

        近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对塞尔维亚和波兰进行国事访问,这是继成功访问捷克后,习主席3个月内第二次出访中东欧国家。中国与中东欧国家的合作顺应了时代潮流,成为地区合作的亮点。

        近年来,中东欧国家虽经济发展较快,但问题与隐忧也开始凸显。在16个中东欧国家中,11个是欧盟成员国,5个是正在申请或希望加入欧盟的国家。已加入欧盟的中东欧国家过去一直接受欧盟的援助资金,对欧盟依赖度普遍较高。由于饱受难民问题困扰,再加上欧元区经济复苏乏力,欧盟的“自顾不暇”让中东欧国家意识到依靠欧盟援助非长久之计,逐渐开始“向东看”。

        中东欧国家整体“向东看”,看重中国的发展机遇,希望通过中国的投资、互联互通、产能合作等助推自身经济发展。

        中东欧国家对于中国来说,具有明显的区位优势,是中国进入欧洲心脏的桥梁。在当今这个和平发展的时代,地缘政治要让位于地缘经济和全球合作,中东欧国家作为联系中国和欧洲的桥梁和纽带,在发展物流、交通、设施联通等方面有十分广阔的可挖掘空间。

        随着互联互通越来越成为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来源,发展战略对接也成为实现互利共赢的重要方式。塞尔维亚和波兰是最早一批响应“ 一带一路 ”倡议的国家,塞尔维亚地处巴尔干地区,是联通欧亚非三大洲的重要桥梁。正在改造重建的匈塞铁路,有着非常重要的战略和经济意义。匈塞铁路通过巴尔干地区河运合作向南延伸至希腊比雷艾夫斯港,打造中欧陆海快线,有利于中东欧地区的“三海港区”与“一带一路”对接。

        波兰是中国在中东欧的最大贸易伙伴,并在中东欧地区率先加入了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凭借其独特的地理和区位优势,波兰积极抓住“一带一路”战略机遇,通过罗兹-成都的蓉欧快铁、苏州-华沙的苏满欧等国际班列,成为欧亚互联互通的纽带。近年来,中波两国在推动“16+1合作”不断机制化和地方化过程中积极配合、共同发力,波兰已经成为中国和中东欧地区“16+1合作”机制的欧方领头羊。

        经过4年多的实践,“16+1合作”机制已经结出累累硕果,并为其他地区合作提供示范。“16+1合作”还为中国地方走出去提供了很好的成功案例。中国-中东欧国家地方领导人会议、地方省州长联合会等地方合作机制,已经成为“16+1合作”的新引擎。“16+1合作”是继“10+1合作”(中国-东盟)之后的又一成功合作机制,形成了东西呼应之势。(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欧盟研究中心主任、同济大学德国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

(责任编辑:王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