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被抓晚上继续”,干部生日宴停不下来的节奏?

13.09.2016  21:34

  8月11日,湖北某县一名干部迎来36岁生日。他中午大摆生日宴,被纪委抓了现行,晚上明知故犯,再次摆酒席,结果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和行政撤职处分。(09-12来源: 澎湃新闻网)

  尹某某为庆祝自己36岁生日,午餐在酒店置办酒席10桌,除亲戚外,还邀请朋友、同事及个体老板等非亲戚关系人员参加宴席。经县纪委查实,当天尹某某共收受朋友、同事及个体老板等非亲戚关系人员36人礼金10600元。其行为显然违反了党纪政纪的有关规定,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和行政撤职处分,实属咎由自取。

  然而尹某某违纪的案例典型之处,还在于其在中午被查处后,竟然明知故犯,不知悔改,再次摆酒席6桌,邀请朋友、同事及个体老板等非亲戚关系人员参加。“中午被抓晚上继续”干部生日宴停不下来的节奏?

  那么,是什么原因导致其屡犯不改呢?其中午所受到的查处还没有真正的“伤筋动骨”,对其还没有形成多大的影响。其错误的以为,中午被查后,晚上怎样也不会被发现了。正是这种侥幸心理,助长了其违纪行为。当然,最主要的还是其缺乏对党纪政纪的敬畏之心,没有把遵守党规政纪作为自己的行为底线,势必就要碰撞纪律红线。

  其实这种屡查屡犯的党员干部还不少,只是没有尹某某“中午被抓晚上继续”那么猖狂罢了。原天津临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党组成员、副巡视员、办公室主任石力在2013年12月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中央纪委点名道姓通报曝光。然而仅隔一个月,其就再违纪。石力是党的十八大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天津市一个因“四风”问题违纪被查处后依然故我,连续踩雷触电、自我毁灭的典型。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靠什么管,凭什么?就要靠严明纪律。”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是党要管党的治本之策。有鉴于此,对违纪干部不能简单地“一罚了事”,还得在加强对此类干部的教育的同时,加强监管,还得加强对问题干部的“深挖细查”,坚决查处,维护党纪政纪权威,真正让党员干部树立起对党纪政纪的敬畏之心。这样才能避免出现一些干部“屡查屡犯”的怪象。

  

(责任编辑:贾晓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