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元节长春市禁止销售烧纸

10.08.2016  16:06

中元节要到了,9日, 长春 市召开文明祭祀、淘汰黄标车和“禁燃”工作会议,长春市副市长李祥部署中元节期间长春市文明祭祀、淘汰黄标车等工作。

长春市将在建成区内实行“三禁止”

据了解,  根据《2016年中元节文明祭祀工作方案》,长春市将在建成区内实行“三禁止”:一是禁止生产烧纸等封建迷信用品。从8月12日开始至17日,市、区两级工商、质监、环保、公安部门,将对辖区内的造纸生产厂家进行排查,对发现生产烧纸、冥币、纸牛、纸马等封建迷信用品的,要依法进行查处,从源头上控制烧纸等封建迷信用品的生产;

二是禁止非法经营销售烧纸等殡葬用品。从8月12日开始至8月17日,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每天组织由工商、行政执法、民政、公安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队伍,对辖区内的殡葬用品市场进行监督检查,坚决取缔无照经营业户,对超市、店铺、食杂店等超范围经营烧纸、纸牛、纸马等封建迷信用品的,依法予以没收,并对经营者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其营业执照;

三是禁止在公场所焚烧抛散祭祀物品。从8月12日开始至8月17日,每晚从19时至23时,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将组织辖区的机关干部,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及各类志愿者,对辖区内的街路、广场、绿地、居民小区等公共场所进行看守和巡查,对烧纸行为进行教育和劝阻。辖区派出所在治安夜巡中,发现有烧纸行为的要及时予以劝阻。对不听劝阻、妨碍公务的,依法进行处罚。

李祥说,工商、民政、市容环卫局和各城区、开发区要对生产销售违法祭祀用品行为进行治理,特别是对造纸厂、殡仪馆周边、光复路批发市场、四通路、四道街等重点部位,要进行反复清查,对发现的违禁品一律依法处罚。

对符合强制报废标准的黄标车公开曝光

会上还对淘汰黄标车工作做出要求,截止到今年6月30日,长春市共有黄标车111143台,已淘汰79872台,剩余31271台,完成率71.86%。截止到7月26日,已审核通过符合补贴标准的黄标车共2124台,已向提前申请注销的1701台黄标车车主核发补贴资金1700万余元。

为了确保完成“2017年底前淘汰全部黄标车”的工作任务,长春市政府研究决定,将目前尚未淘汰的31271台黄标车按照注册登记地,下发给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其中,朝阳3315台、南关3561台、宽城2594台、二道2382台、绿园3268台、双阳2507台、九台2758台、高新149台、经开933台、净月299台、汽开1583台、莲花山99台、榆树2064台、德惠2730台、农安3029台。

另外,长春市将对符合强制报废标准的黄标车公开曝光,倒逼黄标车所有人主动报废,公安交管部门对在绕城高速区域内行驶的黄标车24小时限行,加大管理处罚力度,严格实施管理处罚。

长春市环保局和市公安局将组织执法人员上路联合执法,设置临检卡点,对“冒黑烟”车辆现场临检,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及未进行机动车安全、环保和综合性能检验的黄标车,发现一辆、查扣一辆、处理一辆。

“禁燃”有望拓展到全部建成区范围

对于禁燃工作,李祥表示,长春市公安局要充分发挥夜巡、派出所社区警务队和交警街路防控“三张网”巡控职能,重点加大对夜间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防止发生火灾事故。长春市交通局要组织公交、客运、出租车、轻轨等运输行业,加强进站上车检查和提示警示,严防市民携带烟花爆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另外,年内要提请长春市人大对《长春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相关内容进行修订,特别是要将“四环路以内区域”拓展为城市全部建成区范围。目前,长春市公安局已经形成了《修订建议》,长春市政府法制办要抓紧调研完善,尽快提请长春市人大审议,为全市全面“禁燃”提供法律依据。  

新文化报(赵春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