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岁长春女孩丢出生证难迁户 补证需到疾控部门

13.09.2015  11:05

买了新房,要将15岁女儿的户口迁过来,却发现女儿的《出生医学证明》丢失了。没有这个证明,户口无法迁转,这如何是好呢?

市民汤先生3月在 长春 买了一套房子,9月初,他想将15岁女儿的户口迁过来。但他到市公安局绿园区分局咨询,得知给女儿迁户口需要准备一些材料。在回家找这些材料的时候,他才发现女儿的《出生医学证明》不见了。他说,因为时间太久了,他也不知道《出生医学证明》是什么时候丢了。再去公安局询问,得知必须得有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才能给落户口。

他又到女儿出生的医院询问,被告知超过3年的医院都没有留底。汤先生表示,他原户口上有跟女儿的关系,而且女儿的预防接种手册上也有与他的关系,为什么非要《出生医学证明》。

11日上午,记者咨询了市公安局户政科。一位工作人员介绍,长春市迁转户口,如果是儿童落户的话,需凭《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结婚证及父母身份证到派出所办理投父母落出生户口,出生未超过3周岁的由派出所直接办理落户,超过3周岁的由派出所审核、公安分局审批办理落户。

既然必须要《出生医学证明》才能给女孩落户口,那么这个证明是否能够补办呢?记者咨询了朝阳区疾控中心的工作人员。

工作人员介绍,要补办《出生医学证明》,需要到孩子出生的医院复印产妇病历的首页和分娩记录,并领取一张补发《出生医学证明》的申请表。之后可以去原户口所在地档案馆,找到原来《出生医学证明》的存根并复印,如果档案馆没有的话,可以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去找这个存根。需要拿复印件将原来的《出生医学证明》登报挂失,然后持孩子父母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到疾控中心补办。

长春晚报记者 杨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