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 长春地区投入5万个新号牌号码

25.02.2017  14:05

  按照公安部和省公安厅的统一部署,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3月1日9时起,与全省同步再次启动“互联网选号”工作。省交警总队在全省范围内共计投入50万个新号牌号码,长春地区投入5万个。市民可通过登陆互联网平台(网址http://jl.122.gov.cn)或下载手机“APP交管12123”进行选号。

   长春地区自2015年12月以来

   通过“互联网平台”发放小型机动车号牌6327副

  据了解,此次“互联网选号”工作,是在2015年12月开通在互联网平台预选机动车号牌业务的基础上,广泛采纳人民群众意见建议,公安交警部门着眼人民的新需求和新期待,不断改进“互联网选号”工作,做到号牌号源更加丰富,网上操作更加简便,选号过程公开透明,全力打造“互联网选号”工作升级版。目的是让老百姓享受到互联网带来的快捷,让更多的便民利民举措惠及千家万户,努力创造公开公平公正的选号环境,真正实现“让网络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互联网选号,即通过“吉林省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互联网平台”)预选非营运小型机动车号牌,是落实便民惠民政策的重要举措,也是我们打造数字车管、阳光车管的有力抓手。长春地区自2015年12月在互联网平台开通预选机动车号牌业务以来,共计通过“互联网平台”发放小型机动车号牌6327副,极大地方便了群众购车选号。

   3月1日起,长春地区投入5万个新号牌号码

  据了解,自3月1日起,省交警总队在全省范围内共计投入50万个新号牌号码,长春地区投入5万个。一次性将所有的新号码全部投放到备选号池中,系统自动将新号牌号码分送到选号池内。选号时全程封闭、按流程操作、杜绝人为干扰,全程实现平等公正,只要通过互联网平台选号,人人均有机会选取到自己心仪的号牌号码。

  针对以往互联网选号过程中存在的操作繁琐群众“不会选”、车辆号牌资源相对较少群众“不愿选”、因群众认知度不够等“不敢选”问题,系统进一步简化操作规程,优化了每一步需要验证的功能,增加了用户可提前录入车辆信息并提交审核功能,做到更加方便操作。

   每人共有5次选择机会 每次出现10个号码

  “互联网选号”渠道更加丰富,市民可通过登陆互联网平台(网址http://jl.122.gov.cn)或下载手机“APP交管12123”进行选号。

  选号时,新号段启用后7日内,系统只提供“随机选号”模式,每人共有5次机会,每次出现10个号码,如有满意的号码可以确认该号;7日后,系统将自动提供“自编自选”模式,每人共有4次机会,每次可自编5个号码,如果有一个号码被确认就视为选号成功。

  全程实现公平公正。所有的号牌号码资源由总队统一备案维护,通过公安部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管理,号池号码通过计算机随机抽取、自动增补,真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此次长春地区投放的号段为吉A!!!(A-B)(A-Z不含I/O), 吉A!!!C(A-B)(注:!代表数字,且号段中除字母外,全零号码不可用)。

   二手车、转入车辆、营运车辆等不可使用互联网预选号

  互联网预选号只针对个人或单位办理非营运小型机动车初次注册登记时开放,二手车、转入车辆、营运车辆等不可使用互联网预选号方式。

  选号时,用户注册信息及车辆信息一经确认后,将无法修改,因此信息填写需真实准确,否则预选后也确认不上该号码。

  本系统支持模拟选号,方便用户熟悉预选机动车号牌业务操作流程。一定按选号提示步骤操作,不能投机取巧,不能恶意抢号,以及利用非法手段抢占号牌资源,否则会被系统默认为存在“抢号嫌疑”,随之列入黑名单,丧失了网上选号权利。

  对于互联网上已投放的老号段,有随机选号和自编自选两种模式供选择;对于新投放号段启用时间起7日内(3月1日-3月7日),该号段只提供随机选号模式;7日后(3月8日起)由系统随机投放到自编自选号池,提供自编选号和随机选号两种模式。

   互联网上成功预选完车号牌 需在3个工作日内(含)办理注册登记

  互联网上任一种选号方式次数用完后,系统会自动进入另一种方式,两种方式可互通。如果最终没有确认号牌号码,车主只能到窗口进行选号。

  已成功在互联网上预选完机动车号牌的用户,从次日起开始算,需在3个工作日内(含)到交警部门办理选号车辆注册登记业务(节假日、公休日顺延),逾期未办理的,所选号牌号码失效,并且该用户账号在未来2年内禁止通过互联网预选机动车号牌。

  因吉林省移动、联通、电信运营商技术问题,互联网平台无法向持吉林省以外的移动、联通、电信手机号码的用户发送短信,也就无法办理网上业务,因此请此类用户避免无谓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