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民微信购物被“宰” 货没收到却被拉黑

24.01.2015  08:03

一周前, 长春 市民小张通过微信朋友圈内的商家购置了两件衣服,300元钱直接打入对方账号,但仅收到一件短袖后便再无消息回复,直至对方将她拉黑,方才察觉上当受骗了。

微信购物被骗  付完钱被拉黑

小张是通过熟人的朋友圈,微信添加了微商“A娃娃家女装”,一周前在其微店里购买了两件衣服,一件短袖、一件套装,一共300元,当时对方承诺两天到货,可后来,她只收到了一件几十块钱的短袖,套装却迟迟没有快递过来。“我当时就与店家联系,询问原因,可对方一直不回信息,直到后来将我拉黑了。”小张说,购买衣服时对方说是长春本地的,可快递单上的地址却标注广东,她这才恍然大悟,自己上当了。

“本应该用支付宝付钱的,可那天刚好支付宝没有钱,就直接用银行卡给对方打钱了。”小张说,当时也没想那么多,商家的所有银行卡都在微商的店铺上悬挂着,所有的卡号都是公开的,所以她很快就将钱打过去了,没想到这竟然是一个骗局,可现在对方已经将她拉黑,她又不认识对方,更没地方找。

无独有偶,长春市民李女士也曾遇到过类似情况,在微信上,大部分人做的是熟人生意,她曾经在初中同学那购买了一件衣服,可邮寄到货时发现,实体店的价格比他买的衣服价格少了一半。可因为是熟人,明知道吃亏了,也不好意思退货。

微信购物难维权  下单需谨慎

长春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钟萍认为,微信朋友圈购物不存在第三方交易平台,这种个人与个人之间的交易,让买卖双方以“朋友”的身份相互信任、放松警惕。微商交易平台,也不乏个人小买卖,没有注册身份,只是在朋友圈内小范围的操作。

“微店和淘宝不同,不能搜索查询,只能主动添加,成为朋友后进行买卖。”钟萍说,这些因素的存在,使得消费者在得知上当受骗后因为无凭无据,没有第三方保障,很难维权,只能吃哑巴亏。消费者应该理性消费,查看网络的发布、是否有交易资格、交易平台资源等情况,切勿因为熟人关系上当受骗。

“从买卖关系的角度讲,买家与卖家之间进行了交易,就已经建立了合同关系,买家上当受骗,应该学会举证,如提供卖家的真实姓名、电话、交易记录、聊天记录等相关信息,来证明购买物品存在的质量问题。”王姝律师认为,现在微信运营市场尚不成熟,许多法律法规涉及范围还不够健全,消费者微信购物还需慎重,保持理性消费观念,保留证据,为维权提供保障。

城市晚报  记者  李娜  实习生  张莹  刘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