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消协2015消费警示:留心身边“缺斤短两”

05.03.2015  21:40

在消费领域“计量”是否准确与市民的生活悉悉相关,直接关系到市民的利益。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时常对家中水表、煤气表、血压计等计量器具是否准确敢到疑惑?钻石、金银饰品含量和重量是否有抽条?网速是否能达到定制标准?超市食品包装物是否能够去皮?各种预包装商品和定量包装商品标注净重量及服装等标签标注成分、含量等是否与购买的商品一致?是否按照标签标注规定进行标注,是否使用一些模糊、偷梁换柱、模棱两可的语言蒙骗消费者,再如:消费者实际所购买的袋装商品,需要的是包装里面的商品,而不是那些包装物,因此包装里面商品的量的准确与否极为重要。现在我们购买袋装、盒装等包装商品已越来越多,这些“在一定量限范围内,具有统一的质量、体积、长度、面积、计数标注等标识内容的预包装商品”也就是定量包装商品。然而日常生活中我们却经常看到将水和冰计算到水冻鱼、虾等水冻商品重量中;将调料包、叉子计算到方便面的重量中;将竹签计算到肉串重量中;将里三层外三层那些精美的包装物计算到茶叶、干果等商品的重量中;将小玩具计算到儿童的小食品重量中等现象。还有那些厚厚玻璃瓶中装着那么一点点的化妆品;打成捆的电线、电缆;一桶不满半桶晃荡的油漆;这些外表说的好的定量包装商品往往存在程度不同的“缩水”等缺斤少两问题,很多消费者是难已发现的,这些隐形问题,是目前一些不法商家牟取暴利的“温床”。是一些不良经营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具体体现。而有一些不良商家,在计量器器具上做文章,导致计量器失准,会严重影响人们的日常生活,破坏社会的正常秩序。国家规定,凡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工作并列入强检目录的计量器具都必须强制检定。

案例:       

上桌菜量“缩水”

石女士经常在一家火锅店就餐,一天在网上看到该火锅店发出的团购信息,三人套餐价格比平时要偏宜些,石女士变交款定了该套餐,当去消费时让她大吃一惊,上来的套餐量与平时三人去消费套餐量及品种相差很多,根本就不够吃,问到老板说,因为食物价长了只有这样。石女士最后只得又加钱满足于就餐。

长春 市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也应擦亮眼睛,在购物和接受服务时及时识破他们的伎俩,免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同时,发现问题要及时举报,共同维护市场良好经营秩序.

水产类用秤猫腻多

我们都有到市场买鱼的经历,并且买完之后怕回家自己收拾麻烦,就直接让卖鱼者给收拾干净。诸不知这样的做法很可能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而不知。日前,王女士在某市场购买3斤多一条鲤鱼,当场让卖鱼者宰杀,但是回家后总感觉重量上有问题,苦于没有证据,无法维权。几日后,王女士再次到该业主处购买了一条3斤多的鲤鱼,拿到公平秤上一称只有2.5斤左右,发现在装鱼的塑料袋中有很多水,及时到市场管理部门投诉,问题得以解决。

长春市消费者协会提示大家:水产类用秤猫腻多,如草绳捆绑螃蟹,草绳卖出螃蟹的价格、把水当成水产品出售等诸如此类。建议购买时提高警惕,检查包装物内有无猫腻。不要轻易答应摊主替宰鱼的“好心”帮忙,要等到公平秤复称无误后再请摊主帮忙宰鱼。如发现短斤少两行为及时举报,进行维权。短斤少两是一种严重的欺诈行为,可以按照《消法》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之规定要求赔偿。

包装上的标注要看清

一袋定量包装的冷冻鳗鱼干,包装上标注的重量是898克,实际称重是901克,这看起来消费者好像还占了点便宜。可是去掉包装后,鳗鱼干的称重却只有两百多克,也就是说消费者买这包冷冻鳗鱼干,一大半的钱是花在外包装上了。与其说消费者买的是一袋鳗鱼干,还不如说买的是包装袋。

长春市消费者协会提示:消费者在购买袋装商品时,一定要看清净含量是多少,而不要被模棱两可的语言所忽悠。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量包装商品应该在外包装或者价格标签的显着位置,标注商品去皮后的净含量,也就是说商品外包装上的标注净含量应该是去掉包装后的商品重量。  

新文化网(胡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