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11月份CPI同比上涨1.6%

22.12.2015  13:45

  21日,记者从国家统计局长春调查队获悉,11月我市CPI总水平同比上涨1.6%,涨幅比上月扩大0.7个百分点,环比上涨1.5%,同比累计上涨1.2%。

  八大类消费品及服务价格同比呈六升二降态势。其中,食品类、烟酒类、衣着类、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类、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类、居住类价格分别上涨2.7%、5.1%、0.7%、0.4%、4.4%和0.8%。交通和通信类、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价格分别下降0.4%和0.2%。

  食品类涨价是影响本月CPI上涨的首要因素。由于雪天影响鲜菜的生产和运输,导致鲜菜价格同比上涨23.4%,拉升总指数0.55个百分点。

  非食品价格同比上涨1.1%。其中,烟酒类、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类价格分别上涨5.1%和4.4%,涨幅比去年同月分别扩大4.5和3.3个百分点。此外,新涨价因素增强。在CPI1.6%的涨幅中新涨价因素约为1.2个百分点,影响程度达75%。  (记者李秀薇 通讯员吴英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