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从源头上“动刀”力促“简政”改革

24.02.2016  13:55

  证明“我是我”“自己还活着”“婚前未结婚”……受传统行政审批方式制约,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不少部门要求群众到派出所开具各种证明,各种“奇葩”证明不仅让群众苦不堪言,也让派出所不堪重负。

  经调查统计,截至2015年9月吉林省各个部门要求群众开具的各种证明有51项之多。为“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吉林省从源头上“动刀”,力促“简政”改革,清理废止各类证明42项,从源头上根除了“奇葩”证明生存的“土壤”,降低了群众办事成本,提升了政府服务效能。

  证明“五花八门

  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义和路派出所户籍民警赵建杰,从事户籍工作12年。她告诉记者,自己以前经常开个人信息证明,主要开“我是我”、“我还活着”等证明。“有的人为了开证明,不得不从北京、上海等地飞回来,真是太浪费社会资源了。

  经过清查,吉林省公安厅了解到,要求派出所出具的证明共涉及法院、检察院、教育、民政、司法、人社、住建、银行等十余个部门,各类证明多达51种。其中,省级以上部门经常要求出具的有公民个人信息证明、健在证明等32种;市、县各部门要求出具的有精神病证明、手机遗失证明等19种。

  吉林省公安厅副厅长孙正说,各类证明“五花八门”,证明“婚前未结婚”“自己还活着”等内容屡见不鲜。有些本不属于公安机关“分内”之事,派出所根本无法证明。派出所出具证明不符合规定,不出具证明群众又办不成事儿。

  据统计,2012至2014年,吉林省派出所每年出具证明数量分别约为18万、19万、20万份,呈递增趋势。

  让证明“大瘦身

  “证明过多过滥,主要是因为公民教育、生育、医疗等信息长期处于分散的碎片化状态,相关部门间、地区间信息不共享,有的部门为了推卸责任,要求其他部门出具证明,这是‘懒政’的表现,清理已是大势所趋。”侯国田说。

  为此,吉林省公安机关查阅法律法规,主动与涉及的部门联系,经过多次集体会商,最终形成“四个一律”共识,即:没有政策法律规定的一律取消,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一律取消,能够通过信息交换方式证明的事项一律取消,不是省级以上部门要求出具的一律取消。

  去年11月初,吉林省公安厅、教育厅、民政厅、司法厅等11个部门联合下发文件,将需要派出所出具的证明由51种减少到9种,取消42种证明。

  改革不容易,但是本着“以民为本、部门联动、精简项目、规范快捷”的原则,吉林省通过明范围、强共享、简手续,实现了证明“大瘦身”。

  变“群众奔波”为“信息跑腿

  吉林省“简政”改革,取消42种证明后,极大减轻了群众负担。几个月来,各地派出所出具证明数量大幅减少,群众也普遍反映办事程序简化了,办事方便了。

  据统计,去年11月初至目前,吉林省派出所仅出具证明4400多份,同比减少4.5万余份,下降90%,为群众节约办事费用数百万元。

  吉林省民政厅一位工作人员说,“简政”改革后,部门间沟通协调更加顺畅了,协作配合更加便捷了,办事更加高效了。

  孙正告诉记者,为把这项举措真正落到实处,彻底与“奇葩”证明告别,吉林省还建立了多项机制:

  ——建立省级会商机制。在省直相关部门间建立信息交换工作会商机制,确定通过建立微信群、QQ群等方式构建沟通网络,并定期召开协调会,及时发现解决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建立三级对接机制。在省、市、县三级建立相关部门与公安机关户政部门对接机制,各级分别确定责任人,专门负责做好信息交换衔接工作。

  ——建立定期交换机制。相关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年交换、半年交换、季交换、月交换、即时交换五类,通过电话查询、网络交换、介质传递等形式将需核实信息阶段性提交给公安机关。对于特事、急事,可随时与公安机关核实有关情况。

  据初步测算,“简政”后吉林省每年需要办理的证明数量将由20余万份降至3万份。

  检验改革成效最直观的指标是群众评价。长春市民李慧军说出了不少人的心声:“政府出台一个小政策,为老百姓解决了一个大问题”。(新华社记者 周立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