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民信用卡疑遭盗刷 被刷21笔透支近五千元

04.12.2014  11:29

李女士的银行卡交易明细 新文化网 崔宝峰 摄

“我的银行卡从没离开过我的手,但是银行卡里的钱却被别人盗刷走了,这让我们储户太没安全感了。”长春市民李女士焦急地说。

市民:终止余额变动提醒服务后银行卡便被盗刷

李女士告诉记者,她家住青年路车轮厂宿舍,自己是一汽车轮厂职工,她们一汽职工的工资卡都在某银行办的,且有一定透支额度,最多可以透支5000元,几年前,她将这张银行卡开通网上银行业务,经常用工资卡进行网上购物。

“12月2号,如果我不是收到透支还款提醒短信,我还不知道银行卡被盗刷了,但11月30号晚上11点45分,我手机却收到一条银行发来的奇怪短信。”市民李女士说。

当晚,她的手机收到一条银行发来的短信通知,“她的银行卡11月30日23点45分已成功终 止银行信使余额变动提醒服务,终止渠道为手机银行。”

她接收短信的时间为11月30日23时45分,但从11月30日23时48分开始直到12月1日10时30 分,她的工资卡被盗刷总共21笔,透支近五千元。

“当天,我收到短信后,就上网查询了我的工资卡,发现从11月30日23时48分到12月1日10时30分,有21笔款不是我刷的,由于当时我工资卡还有250多元钱,之后被人又透支4700多 元,总共刷走我5000多元。”李女士郁闷地说。

发现自己银行卡被盗刷后,12月2日晚,她便于银行总部取得联系,客服人员告诉她,让她先填写拒付申请表和查询申请表,并带着报案回执单和打印好的银行卡交易明细,到她银行卡开户行去办理查询手续。

12月3日,记者见到了市民李女士,发现李女士银行卡交易明细中,有19笔的摘要中写明“POS消费”,交易场所写明“中国银联互联网(线上)商户”,剩余2笔的摘要写明“消费 ”,而交易场所写明“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此外,记者还发现,有12笔消费金额全是“299.10元”,有6笔消费金额是“100元”,有1笔消费金额是“300元”,有1笔消费金额是“300.30”元,有1笔消费金额是“200元”。总计透支4738.42元。

银行:半个月内会将调查结果通知客户

在位于长春市同志街与自由大路附近的某银行金程支行三楼,信用卡部工作人员说,他们会及时将客户的查询材料上交到北京总行,由总行进行查询客户的这21笔款的去向,最迟不会超过半个月,就会将查询结果通知到客户。

工作人员还表示,如果商户同意将款项退回,他们会及时将钱返还到客户的银行卡中, 但如果商户不同意退还,这已经产生的透支金额还得由客户自行承担。

业内人士:常换密码、减少使用第三方支付平台可预防银行卡被盗刷

该银行的电子银行部门工作人员刘先生说,目前,银行卡被盗刷的主要办法,首先是由于第三方支付平台产生的,而从严格意义讲,第三方支付平台不在银行 业务范围内,他们银行与 这些第三方支付平台是合作的关系。如果被第三方支付平台转走的钱款,他们作为银行方不 太容易找回,因为他们没有监督和约束这些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权力,只有法院、检察院和公 安有这样的权力,但他们银行可以为客户提供这些钱是通过哪个第三方支付平台转走的。

其次是通过银行渠道,如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等,而克隆手机卡是最常见的,也是最主要的手段,就是克隆出一个与原手机卡一样可以使用的卡,但这个新克 隆出的手机卡能将原手机 卡的信息屏蔽掉,所有的信息会转到克隆的手机卡上,这样银行资金变动后,客户不收到银 行发出的信息,另外,不法分子可以直接做案,通过银行发出的验证码,直接在网上银行将 客户银行卡中的钱款转走。

刘先生说,李女士的银行卡中被盗刷走的钱款,很有可能是由第三方支付平台转走的,而这 类盗刷案件一般被转走的钱,都会去买虚拟货币,如游戏币、Q币、点卡等,因为这样的做案 手段很隐蔽,也不易被查询到。

“为了减少银行卡被盗刷,我建议客户经常更换网上银行的支付密码,且定期到银行查询自 己的网上银行账户中的个人信息是否准确,把自己拿不准的信息全部删除,另外,也建议客 户减少使用第三方支付平台。”刘先生说,特别是像支付宝快捷支付方式这种第三方支付平台,只要是淘宝账户和密码正确后,钱就直接从银行卡中转走,他们没有 办法监督淘宝账户是否安全。

目前,公安机关已经对此事立案,并在做进一步调查中。

新文化网(崔宝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