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召开第31次常务会议 部署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
20日,市长姜治莹主持召开市政府第31次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长春市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规划(送审稿)》《长春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条例(草案)》。
会议指出,安全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创建安全发展示范城市,既是提高公共安全水平、深入推进城市长治久安的有效载体,也是实现新一轮发展振兴、全面建设幸福长春的重要保障。会议强调,要牢固树立“幸福长春、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营造全社会“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建立一整套促进安全发展的责任体系、制度保障体系、科技支撑体系、风险防控体系、应急处置与事故救援体系、安全监管监察体系和目标考核体系,将长春打造成为安全基础设施较为完善,“经济实力强、生态环境好、安全有保障、幸福指数高”的全国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要强化安全生产防控体系,落实好“网格化”管理等规章制度,提升监管执法效能。要落实好企业的主体责任,将安全发展的责任层层传导到位、落实到位。要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严格市场准入标准,从源头上降低事故发生率。要加快应急体系建设,完善各类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加强救援综合性演练,提升应急救援能力。要加强宣传舆论引导,强化民众的安全素质,真正让安全发展的理念深入人心。
会议强调,地下空间是城市重要的发展资源,规范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和管理,对于缓解城市空间紧张、化解交通拥堵具有重大意义。会议指出,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要遵循统筹规划、综合开发、合理利用、依法管理、安全高效的原则,坚持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结合,充分考虑防灾及人民防空的需要,优先保障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要强化规划引导,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要纳入城市总体规划,统筹协调好地上、地下的双重建设需求。要建立完善城市地下空间信息系统,推进各行业部门、单位,各专业系统信息的互联共享。要结合地铁1、2号线建设,统筹推进沿线地下空间的发展建设,高标准建好城市的地下交通主动脉、发展新空间。要加强地下空间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地下空间使用的安全责任制度,防范火灾、水灾、爆炸等事故发生。(记者杨宝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