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政岂容“愿赌服输”
顾伯冲
前不久到某廉政教育基地参观时,工作人员介绍了这样一个情况:有官员落马后,对贪腐行为不作深刻剖析,反将身陷囹圄归咎于运气不好,“愿赌服输”。
以“赌徒心理”为政,最终锒铛入狱,既是罪有应得,也是规律所致。所谓“官场”,不是名利场、是非场,而应是法治场、人心场。赌一把、搏一搏,照见唯利是图的心态。以这样的态度经营从政之路,很容易让人迷失心智理性,放松法纪意识和思想警惕,从而走上违纪违法的不归路。
如果给官场“赌徒”画像,会有这几类“表情”:“跟人站队”,估摸着跟谁最有发展前途,就积极主动地钻进他的“圈子”,把全部希望都押在上面,一损俱损一荣俱荣;“先送后捞”,利用手中权力,大搞权钱交易,把捞取的钱财输送给能够提拔自己的人,如此循环往复不断谋取提拔;“故作异类”,为了博取政绩声望和升迁资本,常表一些极端的态,发一些极端的言,干一些极端的事,以此蒙骗关注的目光。这些言行背后有一种共同的心态,就是以种种手段填充膨胀官欲,爬上去了就是最大胜利,跌了下来就自认倒霉。
清代蒲松龄有诗云:“天下之倾家者,莫速于赌;天下之败德者,亦莫甚于博。”拿群众的利益、拿党和政府的威信、拿个人的自由和名誉去“赌”乌纱帽,尽管是少数人,但其辐射效应造成的影响十分恶劣。赌本身并不生利,少数赌徒的赢,是以多数人的输为代价的。官场“赌术”不加限制,结果便是“逆淘汰”广为盛行,“伪君子”大行其道,“潜规则”摇身一变成了明规则,严重污染官场政治生态。“靠拍、靠送、靠忽悠”,可能一时受用,但绝对躲不过监督的视线,最终也逃脱不了党纪国法的制裁。
“身之主宰便是心”。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本’在人心,内心净化、志向高远便力量无穷。”为什么有人不惜违法乱纪去“赌”仕途?原因就在于,他们的人生观、价值观发生了扭曲,头脑中压根儿没有“党、民、责、戒”的意识,也没有“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的概念,他们把从政的目标定位在“当更大的官”上,不惜痛下成本去博取更大筹码。权力不是赌具,仕途也绝非赌注,权力观上跑偏了,结局只会是加速灭亡。对权力始终怀有敬畏之心、戒惧之心,对人民始终怀有敬重之心、服务之心,方能行正道、做正事、成正果。
古人说得好:“名必有实,事必有功。”没有人可以随随便便成功,要成为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成为一名称职的国家干部,必定要付出大量的汗水和心血。本本分分做人,干干净净做官,老老实实做事,在任何时候都是立身之本、成事之基。在其位,就当谋其政、专其政、善其政。功夫下够了,成果出来了,职务荣誉之类也会水到渠成。
为政不可有巧宦之心,不可长虎狼之欲,不可用巧诈之术。此中良训,值得共鉴。用权为民,用权依法,用权有戒。此中要求,理当共践。
(责任编辑:张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