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2018年度吉林省建筑节能技术(产品)推广使用目录(A级防火保温材料)的通知

30.05.2018  17:50

  吉建科〔2018〕8号 

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梅河口市、公主岭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A级防火保温材料的推广应用工作,依据《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7〕87号)和《吉林省民用建筑节能与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等法规文件要求,经企业自愿申报、调研核验、专家会议评审等程序,“岩棉装饰板”等5个建筑节能技术(产品)列入《2018年度吉林省建筑节能技术(产品)推广使用目录(A级防火保温材料)》,现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有效期两年。

   

  附件:2018年度吉林省建筑节能技术(产品)推广使用目录(A级防火保温材料)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