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黄标车禁行范围扩大 市区及外县市全面禁行

28.10.2016  08:44

  27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了解到,我市已经进一步扩大对“黄标车”的禁行范围,全市行政区域内的城市道路全天候禁止“黄标车”通行。

  自2015年12月15日起,我市将四环路以内6时至20时禁止“黄标车”通行的规定调整为绕城高速公路合围区域以内全天禁止“黄标车”通行。此次将禁行范围再次扩大,包括双阳区、九台区、德惠市、榆树市、农安县的城市道路全天候不分时段禁止“黄标车”通行。

  根据《长春市淘汰黄标车补贴实施方案》,对提前淘汰报废的“黄标车”所有者给予一定经济补贴。在长春市注册登记的无强制报废期或强制报废期在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提前办理报废手续的“黄标车”(不包括转出车辆和按期报废车辆),均可享受“黄标车”报废补贴政策,最高可补贴2.2万元。

  有关部门将全面实行报废“黄标车”车辆补贴发放,及时兑现补贴资金。不具备强制报废条件的“黄标车”,根据车主的主观意愿,由政府给予适当的补贴资金引导淘汰。相关部门将严格执行“黄标车”的检验核查标准,全面收紧检验政策,对排放大气污染物超标的车辆,在行驶、营运、使用等方面实行最严格的限制措施,提高“黄标车”的使用成本。

  长春交警将对驶入禁行区域的“黄标车”、尾气排放不达标车辆保持高压严管态势,在全市范围内定期开展集中统一行动,并抽调专职警力治理“黄标车”。如果发现进入禁行区域的“黄标车”,市民可以拨打0431—87654321进行举报。 记者 李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