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会)召开党组扩大会议部署落实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

06.11.2014  19:32

    8月21日,院(会)党组扩大会议在二楼召开,院(会)部分党组成员以及相关行政、科研、科辅部门的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院(会)党组书记、院长、专职副主席、省委宣传部副部长马克主持,院(会)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赵福传达了《中共吉林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意见》、《省纪委关于全面落实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和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庄严在省直宣传文化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

    马克院长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并就院(会)落实文件和讲话精神提出三点意见:

    一、院(会)党组要负起主体责任。一是要制定落实院(会)惩防体系建设规划。切实增强落实党组主体责任的政治自觉性,树立“不自觉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抓而不实就是渎职,抓不好就是不称职”的理念,坚持业务、党风两手抓两手硬。二是党组成员要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和改进工作作风各项规定,自觉践实“三严三实”要求,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做廉洁从政表率,履行好“一岗双责”。机关纪委负监督责任,同时机关党委要提出落实意见。

    二、院(会)党风廉政建设重点抓“两风”即风险点控制和风气转变。一是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遵守干部选拔程序,防止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对资金使用三公支出、基建项目等重点工作进行自查自纠,照章办事。二是进一步推动院(会)风气的好转,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引导大家想事、干事、干成事上来,要强化权力运行制约监督。要经得住检查,要有底气。关键在于严格规范,实现抓党风建设责任全覆盖。

    三、在8月至9月份在院(会)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检查工作。由财务处负总责,对小金库和资金使用进行自查自纠,做到账目清楚,合乎规范,各部门要给予配合。由人事处牵头,进行重点工作自查,包括干部选拔任用、招聘人才、晋职晋级等方面工作,写出自查报告。由机关党委、纪委对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回顾检查,包括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院(会)惩防体系建设、党风廉政教育,将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与年终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一并进行,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追究制。

 

文章来源:院(会)机关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