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雷约谈机关司局、直属单位、省级水利部门主要负责同志

06.11.2014  19:31
近日,水利部党组书记、部长陈雷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约谈水利部机关司局、直属单位和省级水利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他强调,水利系统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把主体责任时刻放在心上、牢牢扛在肩上、紧紧抓在手上,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抓深抓细抓实抓出成效,为水利改革攻坚和科学发展提供有力保障。部领导矫勇、董力、胡四一、刘宁、李国英、蔡其华、周学文,水利部总工程师汪洪参加约谈。

  陈雷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以深化改革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改革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完善反腐败体制机制,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党委、纪委或其他相关职能部门都要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做到守土有责,为我们进一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和重要指导。李克强总理要求,国务院各部门党组(党委)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王岐山同志指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关键是落实主体责任,根本在于担当。我们要以在党爱党、在党忧党、在党兴党、在党为党的使命感,充分认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党章赋予各级党组织的重要职责,是贯彻中央反腐倡廉决策部署的关键所在,是加强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迫切要求,切实增强担当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坚定不移地把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陈雷强调,要结合水利实际把主体责任具体化,着力抓好各项重点工作。在严明纪律方面,要把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地执行中央的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进一步严明党的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在选人用人方面,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决整治和严厉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在作风建设方面,要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国务院“约法三章”和中央纪委一系列禁令,进一步深化中央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和教育实践活动的整改落实。在惩治腐败方面,要以零容忍态度,领导、组织并支持纪检监察部门依纪依法履行职责、查办案件,做到有案必查、有贪必肃。在廉政教育方面,要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道德品行教育,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在权力监督方面,要深化水利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推进水利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全覆盖。在廉洁自律方面,要以身作则、秉公用权、廉洁从政,抓班子带队伍,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陈雷强调,要把主体责任逐级细化到部门、分解到岗位、落实到人头。水利系统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领导责任,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一同研究、一同布置、一同检查,一同落实、一同考核。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组织推动、监督检查和示范带动作用。领导班子成员要自觉履行“一岗双责”,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机关党委要承担好党组(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的日常工作,机关纪委要专责监督执纪问责。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聚焦中心任务,进一步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部门职责和业务工作特点,加强对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管。

  陈雷强调,要建立健全落实主体责任的体制机制。一要建立完善责任分解制度,逐级签订责任书或承诺书,层层传导压力,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二要建立完善党风定期约谈制度,做到勤打招呼、抓早抓小、关口前移。三要建立完善逐级报告制度,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包括问题线索和案件线索,要按规定及时向上一级党组织和纪检部门报告。四要建立完善沟通会商制度,各级党组织要经常听取本单位纪检部门和下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问题。五要建立完善领导干部述廉制度,年终述职述学述廉要突出履行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内容。六要建立完善问责制度,对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领导不力、落实不到位、失职渎职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的要实行“一案双查”。

  陈雷强调,要进一步加强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一要切实加大领导班子督导检查力度,第一责任人每年要组织全面检查,班子成员要及时开展专项督导检查。二要通过多种方式和渠道,着力强化纪检部门动态检查。三要充分发挥民主评议作用,自觉接受群众和舆论监督。四要不断改进和加强巡视工作,把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主体责任和廉洁自律情况作为巡视重点,着力发现问题,形成有力震慑。五要加强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考核评价,考核结果要作为所在单位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六要突出抓好水利基层单位监管,强化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以及人财物等重要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督。

  党的十八大特别是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水利部党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紧紧抓住落实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是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解决好“谁来抓”的问题。细化实化部党组及各部门、各单位党组织直接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职责,强化党组(党委、支部)书记第一责任人和班子成员责任,党组成员与党组书记陈雷同志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部机关各司局、直属单位党组织与部党组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各省级水利部门与水利部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二是进一步实化责任要求,解决好“抓什么”的问题。把严明纪律、改进作风、选人用人、惩治腐败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重中之重,对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落实中央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进行“回头看”,及时开展自查自纠;结合中央巡视组巡视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聚焦“四风”开展专项治理。三是进一步强化责任措施,解决好“怎么抓”的问题。加强工作部署,部党组多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今年以来2次召开水利系统一把手会议进行部署。强化制度保障,部党组制定出台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纪检部门监督责任、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等制度,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承诺制度、报告制度、约谈制度等。加大源头治理,结合深化水利改革和落实惩防体系工作规划,规范权力运行,堵塞制度漏洞,强化水利廉政风险防控。四是进一步加强责任监督,解决好“全程抓”的问题。班子成员每年要对分管和联系的单位至少开展1次专项督导检查,各级纪委(纪检组)每年要对本单位至少开展2次专项督导检查,对下级单位至少开展1次抽查。改进和加强巡视监督工作,逐步实现巡视工作全覆盖。针对近年来基层水利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部党组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水利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了25条具体措施。五是进一步严格责任追究,解决好“从严抓”的问题。修订责任追究办法,明确问责对象、问责情形、问责程序;健全责任考核制度,完善考核标准、内容、方法、程序;对存在突出问题的单位负责人责令作出深刻检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党纪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六是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解决好“合力抓”的问题。加大领导支持力度,充实机关纪委力量,完善直属单位纪检监察体制,在长江水利委员会、黄河水利委员会实行纪检监察派驻制试点,将原两单位纪检监察机构由所在单位党组领导调整为水利部党组直接领导。强化人事、财务、审计、建管、稽察、安监、外事等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加强水利系统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履行监督职责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