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禁燃”:非法举行大型焰火晚会最高罚5万

03.02.2016  08:58

中国吉林网讯 昨天,由长春市委宣传部和长春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的“长春市2016年迎新春系列新闻发布会”第四场举行。长春市公安局、长春市安监局、长春市公用局三个部门的相关领导,就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监管、维护社会治安、保障公共资源供应等工作情况进行了权威发布。

发布会上,长春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副支队长郭大勇介绍,今年,公安机关将继续强力推动“禁燃”工作。长春市公安局将充分发挥夜巡民警、派出所社区警务队和交警路面巡逻队“三张网”作用,加大重要区域、重要节点巡逻防控密度,特别是农历小年、除夕、初五、十五等重点时段,全警出动,做到“禁燃”区域全覆盖,及时发现并制止违法燃放行为。

为了防止烟花爆竹流入市内,公安机关已经启动了6个入城检查站,特别是对绿园、经开和高新三个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主要入城渠道和周边道路实施24小时盘查,对小货车、厢式面包车等进行全面检查,发现运输烟花爆竹的依法及时收缴。公安机关还加大公交客运站的安全检查力度,督促城郊公交车安全员加强旅客行李检查,严防旅客携带烟花爆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进入市内。

以上情况一经发现,一律严查到底,视情节处1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对非法举行大型焰火晚会的最高可以罚款5万元;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国家、集体、个人财产损失或者他人人身伤害的,还要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广大市民一旦发现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可拨打“110”举报。(记者 卢玉鸽/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