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政府召开第42次常务会议

27.12.2019  10:11

   12月25日,长春市市长刘忻主持召开市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长春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工作指导意见(草案)》《长春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草案)》《长春市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决定按程序上报或印发。

  会议指出,饮水安全工程是农村重要的公益性基础设施,对于改善广大农民生活条件、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具有重要意义。要全面落实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健全完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三项制度”,完善和落实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确保农村居民能够喝上放心水。

  会议指出,对《长春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进行修订,是进一步提升长春市城市管理水平的需要,也是从法治上改善环境、防治污染的重要保障。要严控严管建筑垃圾,实现妥善处置、减量减排,对违规倾倒、处置等行为必须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要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利用水平,通过新技术、新渠道实现变废为宝。

  会议指出,随着长春市城市化、工业化进程加快,需要对《长春市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完善和细化。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管理,按照“尊重自然、统筹规划、配套建设”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对城市天然水系的保护,做好城市污水源头管控,加快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配套建设与改造。要严厉打击偷排污水、私搭乱接、随意压占破坏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等违法行为,切实保障城市运行。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来源:长春日报 记者:李秀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