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完成市县两级不动产登记职责机构整合受到媒体和群众广泛关注

09.12.2015  13:28

    12月1日,长春市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局、长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正式挂牌后,标志着全市各县(市、区)不动产登记职责机构整合、登记机构设立已全面完成,驻长主要媒体和社会群众广泛关注。
      年初,市政府将“不动产统一登记”纳入政府工作报告,并列为“市政府重点督查项目”和“市政府部门绩效考核评估项目”,定期督办推进。市“改革办”将“不动产统一登记”列为《长春市2015年深化改革任务台账》、《全市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要点》及《责任分解表》。同时,市政府成立了由姜治莹市长挂帅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实施领导小组”,各分管副市长兼任领导小组副组长,成员由市直相关部门“一把手”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局并由局长兼任主任,市政府办公厅、市编办、市房地局、市国土局分管领导兼任副主任,统筹协调推进全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 
      10月15日,我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实施领导小组通过深入论证、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市编办专门印发了《关于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成立长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的通知》,在市国土资源局设立了“不动产登记局”,成立了“长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定了机构编制和干部职数,明确了机构职责和人员划转意见。 
    12月1日,长春市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局、长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正式挂牌。各县(市、区)均已按市级不动产登记机构职责整合、设立登记机构模式印发了“两个文件”,实施了职责机构整合。12月1日至4日,长春市电视台、长春市人民广播电台、长春日报、新文化报、城市晚报、长春晚报、东北亚经贸新闻报、长春信息港等驻长主要媒体,均集中报道了此事,引起了社会群众广泛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