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吉县在全省率先全面完成县级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机构整合工作

09.12.2015  13:28

 

      2015年11月27日,吉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同意设立永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的复函》(吉编事函〔2015〕350号),正式批准组建“永吉县不动产统一登记中心”,标志着永吉县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机构整合工作全面完成,成为吉林省县级率先全面完成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机构整合的县份。 

      为了加速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和机构整合,吉林省国土厅在专题视频会后,设立联络员、实行周调度、深入基层开展督察,对不动产登记职责机构整合工作给予精心指导。吉林市国土局及时研究不动产登记职责机构整合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给予基层国土局大力支持。永吉县委、县政府对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十分重视,按照国家和省市的统一部署,切实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县长尚忠诚为组长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并及时召开全县研究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整合和机构建立相关问题专题会议,县长尚忠诚、主管副县长佟延明亲自听取汇报,认真研究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机构整合的具体问题,逐一落实部门责任,为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机构整合工作创造了有利条件。该县机构编制部门、国土部门各尽其职,主动沟通,积极配合,合力推进,加速了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机构整合工作进程。目前,这个县在完成职责整合和行政管理机构设置的基础上,组建了“永吉县不动产统一登记中心”,为隶属于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永吉县将在完成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机构整合的基础上,按照“四个统一”的要求,适时归并分散在各有关部门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建立统一的信息管理平台,推进网络信息资源共享,做好数据整合及档案资料移交等工作。本着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平稳过渡、有效衔接的原则,继续加快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各项工作。(永吉县国土资源局 王大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