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四强化”启动烟花爆竹“禁燃”专项整治行动

21.01.2016  10:42
      为确保全市生命财产安全,有效控制大气污染,长春市14日召开“禁燃”工作会议,强化四项举措,全面启动2016年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

    一是强化排查严管。针对节日期间烟花爆竹燃放需求增大的特点,组织专门执法队伍,深入烟花爆竹生产、存储、运输、销售各个领域,对烟花爆竹的存储和销售情况开展大排查,加强对市区周边3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的监督管理;对市区周边15个烟花爆竹固定销售网点依法严管, 在建成区范围内一律不允许设置临时销售网点。

      二是强化巡查看护。安监、公安、工商、交通部门集中进行路面巡查和重点检查。 夜巡、白天派出所社区警备队和路面交警都要注意发现非法存储、运输、经营、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及时移交,及时制止,及时查处。节日期间组织街道办事处、社区、网格干部和群众志愿者上街巡查。

      三是强化群众监督。 市容、交通部门会同各城区、开发区,积极发动环卫工人、司乘人员参与“禁燃”工作,提供线索、举报违法。各城区、开发区要组织街道社区和网格力量发动社区居民,积极举报和提供线索,发动群众相互监督。

    四是强化机制建设。各部门要严把审核审批关,严把经营销售、存储存放、交通运输关,建立源头管控的长效机制。突出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行为,落实巡查责任,建立日常巡查的长效机制。

(责任编辑: 环保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