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起长春严查摩托车、行人等交通违法行为
3月19日,长春市公交局交警支队召开综合整治摩托车、电动车、行人交通秩序新闻发布会。根据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总体要求,尽快减少涉摩托车、电动车、行人交通事故的发生,切实加强对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及行人的教育和管理,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决定从3月19日起至年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摩托车、电动车、行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动。3月19日至21日,长春交警综合整治摩托车、电动车、行人交通秩序以批评教育为主,22日开始,长春交警将严肃处理这些交通违法行为。
据悉,此次综合整治行动将重点整治摩托车无牌无证、乱停乱放、驾乘人员不戴头盔、闯红灯、逾期未检验、违反交通标志标线、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电动车违法载人载物、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乱停乱放、超标电动车上路等交通违法行为以及残疾人代步车非法营运行为;行人不走人行步道、过街不走斑马线、闯红灯、斜穿马路、跨越护栏、在道路上使用滑行工具(滑板、旱冰鞋)等交通违法行为。
综合整治行动期间,长春交警将针对商圈、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劳务市场、跨铁路桥、跨伊通河桥、主要广场等重点区域以及摩托车、电动车、行人出行频繁集中区域,加强定点检查和巡逻管理力度,并利用指挥中心视频巡检功能,时时开展视频巡查,及时发现违法行为,及时指挥处置。路面执勤警力对摩托车、电动车、行人交通违法行为见违必纠,依法依规管理。对查处的典型违法行为,交警支队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以及交通诱导屏等形式定期进行曝光。
此外,针对全市摩托车、电动车停放点、交通标志标线、行人过街信号灯、隔离护栏等交通基础设施,长春交警将进行全面普查,有计划地完善增设。
长春交警提醒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以及广大市民,要深刻认识到这些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和严重性,全面提升自身交通安全素养,自觉主动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为了您和他人的交通安全,请自觉摒弃交通陋习,安全驾驶,文明行车。
(吉网 吉刻APP记者 王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