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

31.03.2018  19:35

  为加强快递、即时配送行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提升快递、即时配送企业摩托车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意识,减少交通事故发生,3月30日,从吉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了解到,从4月1日起至年底,吉林省将开展整治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并向快递、即时配送行业发出道路交通安全的倡议。

  近年来,快递、即时配送行业发展迅速,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商品流通、便利群众生活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由于行业的特殊原因,急于配送、投放给交通安全带来一定隐患。

  据吉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统计,全省发生涉及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和行人(包括自行车)的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居高不下,2015年至2017年全省三类事故死亡4346人,占死亡人数总量52.8%。快递、即时配送人员是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使用率较多人群,一些快递、外卖等配送行业的摩托车、电动车的驾驶人时常发生无证、抢行、闯红灯、不戴头盔、乱穿乱行等违法行为,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也日益凸显。

  为此,我省交警部门倡议快递、即时配送行业、企业的配送员要认真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遵法守规、安全文明出行。选择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作为配送车辆,不使用超标电动自行车等非法车辆进行配送。倡导佩戴头盔,不打电话、不刷微信,不分心驾驶、不占用机动车道、不闯红灯、不逆行、不超速、不酒驾、不乱停乱放等十项文明交通行为。

  同时,要求快递、即时配送企业要持续健康、规范、可持续发展,切实履行企业社会责任,认真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加强警社合作、警企共治,共同维护安全、有序、畅通、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避免因考核制度不合理导致配送员超速、闯红灯配送。使用符合标准的配送车型,对新增配送电动自行车,要一律符合国家标准,严格登记上牌;对超标在用电动自行车,最长设置一年过渡期,逐步淘汰更换成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在常教育、勤提醒,警示配送人员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文明驾驶的同时,配合行业组织联合建立共享配送联盟,及时向联盟共享和更新配送车辆和人员信息。此外,建议快递、即时配送企业落实信用管理制度。对公安交管部门、行业组织通报的配送员严重交通违法和负有责任的交通事故信息,要一律纳入不良记录,严格落实清退和禁入措施。

(记者 梁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