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局开展《快递暂行条例》现场宣传活动

29.04.2018  06:41

  

 

  

 

  4月28日,通化局在市转盘街开展《快递暂行条例》现场宣传活动。通化电视台、通化广播电台、通化日报等新闻媒体记者全程参与本次活动。 

  活动现场设置了咨询台、拱门,根据《条例》内容,由通化局干部职工和市内邮政企业代表组成的宣讲团分别就快递安全、快递服务、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向现场群众宣讲新规要求,解答群众咨询,并发放了《条例》单行本、学习问答及宣传图册。就《条例》立法宗旨、实施意义、规范化要求及通化市相应贯彻举措等热点问题,通化局副局长韩震宇和相关企业代表共同接受了媒体采访。 

  通化局表示,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将充分利用与消费者面对面的机会,走进社区、学校、机关单位等,突出宣传《快递暂行条例》对快递业发展的重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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