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全面开展《快递暂行条例》现场宣传活动

03.05.2018  23:09

  《快递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5月1日起正式实施,按照《吉林省邮政管理局<快递暂行条例>宣传贯彻工作方案》要求,全省9个市(州)局及时制定本地区现场宣传活动方案,提前谋划、积极部署,开展了丰富多彩的现场宣传活动,有力推进《条例》的宣传贯彻,为《条例》的实施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长春局联合市快递行业协会在人流密集的红旗街万达广场举办了《条例》现场宣传活动,活动现场通过佩带宣传绶带、发放宣传资料、摆放宣传席和展板等方式,现场展示《条例》有关宣传内容。活动现场有6家快递企业近30人参加宣传,现场向市民发放宣传材料1200余份。吉林电视台公共新闻频道、吉林电视台守望都市栏目对活动现场进行了宣传报道。 

  

 

  吉林市局组织了《条例》现场宣传活动,活动通过向市民发放宣传手册、摆放宣传展板、悬挂宣传条幅、室外大型电子屏等宣传阵地,就《条例》的相关内容向客户和社会进行广泛宣介。活动中,吉林市局相关负责人对各企业代表进行宣贯,并要求各企业按照规定,严格执行《条例》相关内容。宣传活动邀请市内15家品牌快递企业参与,意在提示企业依法经营,保证快递安全。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吉林市新闻综合频道《直播江城》对本次宣传活动进行了现场采访。 

  

 

  延边州局组织全州各寄递企业在延吉市时代广场举办大型《条例》宣贯活动,活动现场布放10块大型宣传版,向市民发放宣传单500余份,解答消费者各类问题30余人次。整个宣贯过程伴随大雨,气温低至5度左右,尽管天气寒冷,广场上的群众还是越聚越多,取得了预期宣传效果。延边电视台、交通台、报社等主流媒体现场跟踪采访。 

  

 

  四平局在英雄广场举办了一场以“促进快递业健康发展,保护快递用户合法权益”为主题的《条例》知识问答和内容丰富的演出宣传活动。四平局表示,将借此契机团结全市力量,立足当下,下大力气做好《条例》的系列宣传工作,谋划好长期的落实举措,全面释放《条例》实施的政策红利,进一步强化技术支撑,规范执法,凝聚起推进新时代邮政行业不断发展前行的强大合力。 

  

 

  通化局在市转盘街开展《快递暂行条例》现场宣传活动。活动现场设置了咨询台、拱门,根据《条例》内容,由通化局干部职工和市内邮政企业代表组成的宣讲团分别就快递安全、快递服务、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向现场群众宣讲新规要求,解答群众咨询,并发放了《条例》单行本、学习问答及宣传图册。通化电视台、通化广播电台、通化日报等新闻媒体记者全程参与本次活动。   

  

 

  松原局在市委广场组织开展了《条例》现场宣传活动。活动现场印发条例宣传彩页1000份,摆放宣传展板2块,悬挂条幅3条,发放《条例》单行本100册,并就《条例》内容、立法背景、意义以及消费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了现场解读。松原局干部职工与快递企业20余名员工组成条例宣讲团,就条例内容以及松原市快递企业贯彻措施向群众进行了宣讲,重点针对消费者关心的快件延误、丢失和损毁如何界定权责和如何赔偿等问题进行了认真答疑。松原日报全程对本次活动进行了跟踪报道。 

  

 

  辽源局积极开展《条例》宣贯工作,通过在局办公楼外侧悬挂宣传横幅、在地方媒介“辽源吉D微风”发表《今日起辽源人再遇到这事儿有法律依据了》,提高宣传实效,同时组织全市申通、中通、圆通等重点品牌快递企业在快递园区开展《条例》现场宣贯活动。现场通过悬挂横幅、佩带宣传绶带、发放《条例》单行本和宣传资料等方式,向社会公众传播《条例》知识,提高社会知晓率,辽源局还就《条例》立法意义以及消费者关注高的无着邮件处理、野蛮投递等服务质量问题进行详细解读,有效提高公众对《条例》理解度。 

  

 

  白城局在步行街组织开展了《条例》宣传活动,邮政公司和品牌快递企业共50余人参加了此次活动。活动现场通过多种形式进行了《条例》宣传,一是摆放宣传展板,向群众介绍《条例》的重要意义和利民政策;二是现场发放《条例》、《快递相关知识知多少?》和《快递申诉与维权》等宣传品500余册,对消费者在日常使用快递产生的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三是现场解答消费者提出的问题,重点针对消费者关心的快件延误、丢失和损毁如何界定权责和如何赔偿等问题进行了认真答疑。 

  

 

  白山局《条例》现场宣传活动在春雨绵绵中拉开帷幕,市中心商场楼体的LED大屏展示《条例》内容,循环播放《快递暂行条例》出台的重要意义讲解;通过悬挂横幅、佩带宣传绶带、发放宣传资料、摆放宣传席和展板等方式,宣传渠道有力拓展。活动现场还组织全市快递企业从业者开展宣誓活动,各寄递企业从业人员在大雨中宣誓,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