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8月1日起开展整治交通违法集中统一行动

31.07.2015  13:27

为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继续保持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公安部交通管理局部署全国公安交管部门8月1日至9月27日,开展集中整治交通违法行为全国统一行动。

 

据介绍,此次全国统一行动分为5个阶段:

 

第一阶段:整治旅游客车、“营转非”客车统一行动(8月1日至8月10日),公安交管部门联合交通运输、安监部门开展源头排查,发现车辆存在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的,督促立即检验、报废车辆,限期清理车辆违法。深入运输企业开展集中检查,重点检查企业落实动态监控措施、旅游客车办理包车手续情况,发现企业对车辆运行情况不掌握、在外运行的旅游客车未办理包车手续等问题的,一律从严从重处理,并对排查出的“营转非”大客车及逾期未检验旅游客车等一律通报交通运输、安监部门,录入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纳入重点管理。

 

第二阶段:整治套牌假牌车辆统一行动(8月13日至8月22日),公安交管部门通过成立执法小分队、缉查小组等形式,开展“六必查”(号牌缺少或者损坏必查、新车旧牌或者旧车新牌必查、悬挂外省市号牌必查、遮挡或者污损号牌必查、无牌无证必查、不按规定安装号牌必查),并会同刑侦、治安部门铲除一批制假贩假团伙、窝点。

 

第三阶段:整治客运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车统一行动(8月25日至9月3日),督促客运企业加强动态监管,严查夜间客车违规运行,落实安全承诺制度,开展液体危险货物罐车紧急切断装置安装使用集中检查。

 

第四阶段:整治校车统一行动(9月6日至9月15日),将对本地特别是农村地区校车和校车驾驶人开展驾驶人准驾资格、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记录“三排查”,并针对本地校车开行时间、路线特点,有针对性地部署警力,增设护学岗。

 

第五阶段:整治“酒驾”、“毒驾”统一行动(9月18日至9月27日),公安交管部门将采取错时执勤、昼夜巡查、定点蹲守、分散设卡、交叉执法等方式,开展跨辖区查处酒驾、毒驾统一行动,积极会同禁毒部门开展联合执法。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要求各地公安交管部门加强对一线执勤民警的教育培训,注重执法效果、讲究方式方法,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加强民警安全防护,配齐配强执勤执法装备,严格按照有关规范和程序设立执勤站点;要加强队伍管理,严肃执法纪律,进一步规范使用执法记录仪。

 

公安部交管局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不做违法驾驶人、不开危险隐患车辆,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共同维护平安、文明的交通环境。发现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可通过电话、微博、微信等渠道向公安交管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