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管理 激发活力 提升质效 勇当先锋 ——省法院民四庭深化“加强管理年”活动成效显著

08.09.2020  19:40

全省法院开展为期三年的“加强管理年”活动以来,省法院民四庭紧紧围绕全省法院中心工作和部门职能定位,以加强党建为统领,以深化“加强管理年”活动为抓手,全方位提升审判管理、政务管理和队伍管理水平,进一步激发庭室活力,激发全员工作积极性,庭室战斗力、凝聚力、向心力不断增加,审判质效不断提升,各项工作持续向上。

截至7月 31日,民四庭共受理各类案件1057件,审结892件,人均受案100.57件,高于全省法院人均受案数12.46件,其中受案数、结案数、人均受案数及调撤率均列省法院机关第一位。已结案件中无一超法定期限审理、无一超期归档、无一出现涉诉信访,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坚持强化组织领导 营造干事创业氛围

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工作思路,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带头表率作用,着力打造精干文明、勇于担当的干部队伍,营造攻坚克难、奋发有为的干事创业氛围。

一是筑牢理想信念基石。积极深化党章教育、忠诚教育和理想信念教育,大力弘扬艰苦奋斗的献身精神,激发干事创业的原动力。通过组织学习“两弹一星”精神、“西畴精神”和“浙江案例”,召开“七·一”重温入党誓词、网上参观“砥砺奋进的五年”大型成就网上展馆等主题党日活动,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提振士气,着力扭转安于现状、工作懈怠、闯劲不够、推着来的精神状态问题,推动尽职尽责、兢兢业业、全情工作成为常态化工作模式。

二是充分发挥模范引领作用。高度重视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作用。庭长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工作上真抓实干,生活上关心关爱,尽量给每个人创造平等发挥特长、展示能力的平台,全庭形成主动作为、争当先锋的正向合力。各位副庭长、党小组组长冲锋在前,主动承担重要任务和复杂案件,结案数量占全庭结案数的68.6%。全庭形成良性比学赶帮超氛围,经常登陆审判管理系统查看全院各部门收结案情况,查找差距、对标先进,埋头苦干,奋力提升。

三是做好活动工作结合。将“加强管理年”活动与最高法院部署开展的“两个坚持”、“以案三释”“三个规定”活动、省委部署开展的“解放思想再深入、振兴发展新突破”教育实践活动及省高院开展的“融合促发展、领跑当先锋”争创活动深度融合,认真查找制约工作的主要问题和关键环节,细化明确责任,对账销号整改。查找问题不贪多求全,务求找准根源,制定措施不穿花纳锦,务求简单管用。

坚持制度构建与执行 科学管案管人管事

把制度建设与执行作为加强队伍建设和提高审判质效的关键,坚持用制度管案管人管事,建立可持续、长效管理机制,融合发展。

一是注重制度建设,促进工作规范有序。根据工作职责制定、修改了《民四庭人员职责分工及工作规范》《民四庭法官会议规程》等管理制度,对庭长、副庭长、法官、法官助理和书记员的职责作出明确界定,在案件审理、合议、法律文书起草等各方面均明确予以规范,做到既各司其职,又互相配合,实现审判政务工作无缝衔接。

二是注重制度执行,促进工作抓实走稳。全面强化审判管理,规范审判流程,承办法官需提前15天对确有法定事理不能审限内审结的案件,办理延长、审限扣除和不计入审限等审批手续,均衡结案日趋正常化。落实院庭长监管职责,实行审限“预警”制度,庭长亲自调度,对超审限、临近审限15天的及时进行预警提示、点对点提示,严格按审限变更的有关规定执行。创新并坚持年度全庭大事记和工作周小结、月通报、季分析制度,做到工作思路清晰、目标明确,不驰于空想、不鹜于虚声。

三是注重资源优化,促进工作顺畅高效。对现有人力资源进行科学调配,副庭长除负责本合议庭案件审判质效外,还要承担1-2项综合性工作;大力培养年轻法官迅速成长,承担部分综合调研和对下业务指导、培训;充分调动法官助理积极性,培养独立承担部分审判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协助法官完成好开庭等司法辅助工作,参加庭内法官专业会议,承担至少一项综合性工作;合理调配文员的工作职责,对具有法律基本素养、受过全日制法律高等教育的文员,安排承担力所能及的部分法官助理工作。

坚持围绕中心工作 力争高质量完成目标任务

聚焦重点,紧扣关键,发挥职能作用,服务中心大局,全面向高质量完成目标任务发力。

一是大力推行多元纠纷化解。坚持把多元纠纷解决挺在前面,用心用情做好当事人调解工作,努力实现审判工作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审理的某啤酒公司289件系列劳动争议案件,经多方努力,调解结案182件,化解后期近500件纠纷,全流程流水式工作模式,既体现司法权威,也凸显司法温度。

二是全力服务保障“六保”“六稳”中心工作。稳步推进劳动争议审判工作,完成《全省劳动争议案件专项调研报告》等五个专项报告。与省人社厅等部门联合会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七部门疫情关于妥善处置涉疫情劳动关系有关问题的意见》等文件,面向社会发布《疫情期间,劳动用工与薪酬支付问题如何认定》,对涉疫情相关政策、法律适用问题进行解读和宣传。全面贯彻落实府院联动会议精神,与省人社厅建立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就法律适用问题向省人社厅发出司法建议,被采纳并在全省范围执行。重视保障农民工权益,2019年共审结农民工追讨欠薪案件数3550件,帮助农民工追回拖欠工资4938.637134万元。疫情期间,制定关于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春节后农民工返城服务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七条措施。

三是推动涉外商事审判工作扎实开展。积极服务我省对外开放大局,与省商务厅联合出台《关于共同建立依法服务保障外商投资企业商质量发展机制的意见》,就常态性工作、联席会议、信息互通、联合调研、法治宣传、投诉转送以及诉调对接等工作机制予以明确。围绕推动建设以珲春为重点的延边东北亚国际商事争端解决中心工作,制定出台《关于为珲春开展海洋经济合作发展示范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并持续推动开展东北亚法律体系、法律制度和相关国际法、国际经贸规则和惯例的研究,健全完善涉外商事审判多元化解机制等相关工作。疫情期间,制定贯彻落实《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促进稳外贸稳外资若干措施的通知》具体措施,为稳住外资外贸基本盘,助力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有力司法支持。

坚持信息化应用 助推审判工作智能高效

全面落实“抓应用、填空白、补短板、深融合”工作方针,高度重视信息化应用建设工作,指定一名副庭长专门负责智慧法院建设和其他相关信息化工作的推进落实。大力推动网上阅卷、全面应用智能合议室研究案件,率先在省高院机关实现无纸化办公。严格执行裁判文书上网,做到电子卷宗同步生成,庭审工作全程录音录像,按照规定完成庭审直播目标,法官会议在智能会议室召开率、文书上网率、庭审录像率均达到100%。

疫情期间,率先应用互联网法庭进行网上庭审,实现省高院机关第一例“云上开庭”,为全省法院起到示范作用。上半年,民四庭利用互联网法庭审理案件26件,利用智慧法庭审理案件107件,利用智能合议室研究案件88件,各项数据在省法院机关业务庭室中名列前茅,得到审判管理部门认可,相关经验被媒体宣传报道,为实现疫情防控和审判工作双胜利作出积极贡献。



 

  责任编辑:吉林高院新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