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我市“营改增”试点工作全面启动

04.05.2016  23:38

  松花江网讯  5月1日,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营改增”试点工作正式实施。当日零时,中东新生活购物乐园有限公司财务人员在船营区国税局办税大厅,使用自助办税机为屈臣氏有限公司吉林市分公司开出服务业实施“营改增”后全市第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8时30分,在我市高新区政务大厅,由市地税局代开的号码为00119041的销售不动产增值税发票顺利交到市民李宇航女士手中,她成为我市第一张销售不动产增值税发票的所有者,也是二手房交易“营改增”的第一位纳税人和受益者。这些都标志着我市“营改增”试点工作成功运行。

  据市地税局局长张立中介绍,“营改增”是我国税制改革体系中一座里程碑式的事件,市国税局、市地税局领导高度重视,双方成立了联合领导小组,明确分工,制定了实施方案、路线图、进度表。“营改增”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纳税人多,任何一项疏漏都可能出大问题。市国地税双方经多次磋商,着重对发票领购、减免税审批、系统录入、价格核定、行政复议、退税流程、档案管理等多项内容研究协商,划分责任,明晰任务。同时,做好数据交接、征管衔接和业务对接等工作。

  为确保“营改增”的顺利实施,在国税部门的指导下,地税部门制定了代开增值税发票管理工作规定,制作了业务操作手册并进行了人员培训。于4月30日前完成了代征系统功能模拟运行测试和代开金税盘登记发行、代开软件联调测试等各项工作。

  “营改增”试点工作全面实施后,全市国税系统将密切跟踪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和运行情况,强化服务管理,及时发现和改进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将这一减轻企业负担的税收新政落实好,预计每年可为我市企业减税5000万元。  (江城晚报记者/李春红 通讯员/刘志勇 编辑/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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