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每10公里将设秸秆收储转运处理站防治大气污染

20.11.2015  17:53

  昨日,长春晚报记者从市环境保护局获悉,长春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前编制、印发了《长春市2015-2016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求加强烟(粉)尘、扬尘、机动车尾气等污染控制,力争实现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同比下降。

  市政工程防尘抑尘效率

  要达到100%

  加大对燃煤锅炉监督检查力度,对大气污染物超标排放、未按时限要求完成治理改造任务的,责令限期改正,依法予以处罚,减少烧出来的污染;对偷排偷放、超标排放等各种恶意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依法追责。

  道路开挖、各类管线修整、园林绿化施工工地等市政工程,防尘抑尘效率要达到100%,减少扬出来的污染对未停止施工的建筑工地,设置“环境保护监督牌”,标明施工单位、施工期、工地污染监管部门、举报电话等。停工工地必须建规范设置围挡。对施工过程中扬尘污染严重、措施不力且屡罚屡犯的建设方取消其在当地施工资格。

  环保、公安部门联合路检路查,重点查处无环保标志和“冒黑烟”上路行驶的机动车。对查处的“冒黑烟”车辆,责令限期维修治理。禁止施工机械使用劣质柴油,禁止机械超标、“带病”运营,减少排出来的污染。相关部门联合对生产、销售伪冒假劣油品进行全面清查,按相关规定处罚。

  所有流动烧烤摊点

  必须入店经营

  狠抓农作物秸秆、垃圾、荒草等露天焚烧。采取10公里为半径设置秸秆收储转运处理站、开通农作物秸秆绿色通道、秸秆打包机进地头田间、秸秆利用企业上门收购等方式,加强秸秆无害化处理。清理取缔违规露天烧烤,所有流动烧烤摊点必须入店经营或集中经营,室内烧烤需配备油烟净化设施。

  环保部门与气象部门对重污染天气及时科学预警。重污染天气时,绕城高速公路合围区域内(不含绕城高速公路)实施“黄标车”禁行,城市建成区停止一切建筑施工,对所有施工沙土、水泥等建筑物料实行封闭、遮盖式储存。

  污染防治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行奖优罚劣。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予以通报批评。对未完成空气质量改善任务和工作计划的,市政府将约谈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相关部门负责人,严肃问责。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任务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   记者 陈琼 通讯员 李春晖 汪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