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实施冬季大气污染专项整治重污染天气时重点整治“黄标车”

20.11.2015  08:58

    东亚讯(李春晖 汪淼 记者 赵宇) 19日傍晚,记者从长春市环境保护局获悉,长春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前编制、印发《长春市2015-2016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求重污染天气时,绕城高速公路合围区域内(不含绕城高速公路)实施“黄标车”禁行。

    道路开挖、各类管线修整、园林绿化施工工地等市政工程,防尘抑尘效率要达到100%。对未停止施工的建筑工地,要设置“环境保护监督牌”。裸露地面和集中堆放的土方、渣土等堆场,必须采取覆盖、固化、绿化等有效防尘措施。对施工过程中扬尘污染严重、措施不力且屡罚屡犯的建设方列入施工“黑名单”,取消其在当地施工资格。

    狠抓农作物秸秆、垃圾、荒草等露天焚烧。采取10公里为半径设置秸秆收储转运处理站、开通农作物秸秆绿色通道、秸秆打包机进地头田间、秸秆利用企业上门收购等方式,加强农作物秸秆无害化处理。确保精细化管理街路及主要街路、重点商圈无违规露天占道烧烤经营现象,清理取缔违规露天占道烧烤,所有流动烧烤摊点必须入店经营或集中经营,室内烧烤需配备油烟净化设施。严厉查处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遏制阶段性集中污染状况。

    重污染天气时,绕城高速公路合围区域内(不含绕城高速公路)实施“黄标车”禁行,城市建成区停止一切建筑施工,对所有施工沙土、水泥等建筑物料实行封闭、遮盖式储存。

    在重污染天气频发时期,对污染排放强度大、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非保障民生工业企业,实施停产或部分生产设施停产,对城市建成区重点企业实行停产限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