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令之外,还需多些配套作为

22.10.2015  15:07

  10月19日央视《新闻1+1》报导,尽管全国多地禁烧秸秆的力度一再加大,但焚烧秸秆一再处于“”而不止的窘境,增加了空气中PM2.5、PM10等颗粒物的浓度,虽还不能说秸秆焚烧跟雾霾有直接的关系,但环保部证实,不利影响是肯定有的。

  禁烧秸秆几乎年年都会成为热门话题,但是年年禁、年年烧、年年都得不到好的解决。众所周知,秸秆可以还田,可以肥料化、饲料化、原料化、燃料化综合利用,一旦普及推广,不但可以减少对空气质量的影响,更会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使农民受益。但是为何自1999年秸秆禁烧以来,秸秆回收利用一直未能推广普及呢?

  据《新闻1+1》报道,秸秆还田,对农民来说需要更高的成本;秸秆的综合利用,由于受各地农作物种类、粉碎或打捆机械设备等限制,目前多数地区还无法完全做到,至少要抓个三年、五年来解决技术问题;如果把秸秆做成燃料或用来发电并对用户进行补贴,事实上也不具备可操作性。秸秆利用渠道没有拓宽,农民又需要腾地种植下一茬庄稼,就只能采取焚烧秸秆的方式来处理了,也就不难解释为何禁烧十六年,年年禁不住。

  站在广大农民的角度,很好理解他们的处理方式——一方面是禁令,一方面是生活需要。但是站在政府部门的角度,笔者认为,是否应该在禁令之外,多采取一些配套作为呢?比如,解决秸秆综合利用的问题,既然需要三五年来解决技术问题,那么禁烧十六年来能够解决多少技术问题了?如果三五年前就开始技术攻关,那么到现在是否已经可以推广使用了?为秸秆开辟更广阔的使用道路,其实有很多途径,比如秸秆可以通过手工编织制成工艺品,政府部门可以大力发展此项产业,使其成地方新的特色经济;比如可以与农业院校、科研机构取得联系,争取秸秆作为肥料、转化为沼气的技术支持与指导,加快技术攻关力度;再比如秸秆可替代木材作用于造纸、生产板材、生产活性炭等,政府部门可以出面与企业构建合作关系,帮助农民搭建平台,让秸秆有渠道“走出去”。

  不仅仅是禁烧秸秆,更多的时候,政府部门出台政策,不仅需要“”,更需要“”。否则,只会造成屡禁不止的状况。譬如,前些年广州禁止电瓶车上路,是出于交通安全管理的需要,但是有没有考虑到群众的出行状况和出行需要?再比如,禁止教师有偿补课,是出于为学生减负、规范办学行为的需要,但是中高考的指挥棒没有变,教育资源久久未得到均衡分布,想上好学校就得考高分,对于更多的学生和家长来说,补课可能是最好的办法了。

  一纸禁令却又屡禁不止,暴露的是政府部门的“懒政思维”,这与打造服务型政府的导向格格不入,也有损政府公信力。如果能在禁令之外多些配套作为并迅速落地实施,那么诸多问题都会在双赢中得到解决,政府行政效率和执政能力也会进一步提升。

 

      来源;人民网

(责任编辑: 省环保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