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东北督查组、省环保厅肯定延吉环保工作

26.10.2015  15:32

  10月22日,国家环保部东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督查组、吉林省环保厅对延吉市环保工作督查情况进行反馈,对延吉市环保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近日,国家环保部东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督查组会同吉林省环保厅到延吉市,就《环境保护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及国务院相关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为期三天的督查。督查组采用听取政府汇报、召开座谈会与相关部门交流、现场检查、查阅相关资料等方式对延吉市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全面督查。

  在督查反馈会上,督查组对延吉市近几年开展的环保工作予以充分肯定。近年来,延吉市环保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各部门的协同努力下,取得了显著成效,环境质量稳中有升,尤其是空气环境质量状况位列全省地级以上城市第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主要通过积极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开展“打黑”行动、推进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等方式,大气质量、环境质量得到进一步改善。水污染防治工作扎实推进,通过深入开展水源地保护工作、布尔哈通河污染综合整治、推进城镇污水处理项目等方式,水环境质量得到改善。环境监管执法力度不断加强,延吉市按照“全覆盖、零容忍、明责任、严执法”的总体要求,切实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有力震慑环境违法行为。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建设逐步完善,根据《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延吉市今年修订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对全市各行业进行了全面的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有效防止环境安全事故发生。妥善做好环境信访案件处置工作,认真受理12369环保投诉热线移交或上级交办的各类信访案件,及时掌握信访中出现的问题和苗头,通过重点监管、强化执法,着力解决关乎民生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

  同时,督察组在督查过程中发现,延吉市在水、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生活垃圾和医疗废物处理设施建设和管理方面,环境风险防控、农村环境保护等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污染防治形势依然严峻,共发现6个方面、18个问题,涉及10多个部门。

  延吉市委副书记、市长宋旭日表示,今后,市委、市政府将正视问题,强化环保思想认识,深刻反思存在的问题,切实增强环保意识、责任意识、危机意识和大局意识,切实推动环保工作。强化举措,进一步细化、量化整改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和责任,确定整改要求与时限,强力推进整改工作的落实。着眼长远,构建环保长效机制。提高统筹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能力、环境治理的能力和环境监管能力。

  督查组在会上明确了存在问题的责任部门、整改要求、整改时限和问责方式,并与延吉市政府签订了环境保护综合督察备忘录。

  

  

(责任编辑: 环保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