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擦亮“吉林名片”?看省检察院咋监督长白山区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

10.07.2017  07:20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十一次党代会关于强化生态修复保护的重大部署,依法保障吉林省加快东部绿色转型发展,7月7日,吉林省政府和吉林省检察院联合召开会议,对在长白山区域开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监督专项行动作出动员和部署。

  省委、省政府对开展这次专项行动高度重视,会前,巴音朝鲁书记作出重要批示,他指出,省检察院会同有关部门在长白山区域开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监督专项行动,意义重大,体现了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值得肯定。刘国中省长也作出批示:省检察院的这一部署是落实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省十一次党代会关于生态保护有关精神的有力举措,意义重大。长白山区域各市、县政府要全力支持配合检察机关开展工作,并以此次行动为契机,全面加强长白山区域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

  参加本次会议的有省检察院检察长杨克勤,以及省委政法委、省人大环资委、省政协社法委、省法院、省公安厅、省国土厅、省环保厅、省住建厅、省水利厅、省农委、省林业厅、共青团吉林省委负责同志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的还有吉林市、通化市、白山市、延边州、长白山管委会、吉林森工集团有关领导,以及长白山区域市州分检察院检察长,延边林管局、延边森林公安局等单位负责同志。

  会议主要有4项议程:一是省检察院副检察长谢茂田同志就《关于开展“全面加强长白山区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监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作说明;二是长白山管委会、省人大环资委、省环保厅、白山市政府、省检察院延边林区分院、吉林森工集团等6个单位领导同志发言;三是团省委副书记牟大鹏同志向长白山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志愿者团队授旗;四是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省检察院检察长杨克勤同志作重要讲话。 

  会议从深刻认识专项行动重大意义、不断完善专项行动协作机制和积极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三个方面对专项行动作出了部署。

  会议指出,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既是对党员干部“四个意识”的重要检验,更是关系人心向背的大问题。长白山作为吉林乃至我国重要的生态屏障和资源宝库,其生态、政治、文化意义日益惹人瞩目。因此需要举全省之力,擦亮长白山这张“吉林名片”。同时,很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强烈呼吁要加强对长白山区域生态环境和资源的保护,希望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齐抓共管,共同推进长白山区域生态治理水平。

  会议要求,要不断完善工作协作机制。一是要坚持多方协作。各级检察机关要主动加强与各有关部门的沟通,抓紧进行工作对接,建立并完善专项行动工作衔接机制,为开展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排查、共同促进提升长白山区域依法治理的能力和水平打下坚实基础。二是坚持三级联动。在省直层面,由隋忠诚副省长和杨克勤检察长共同牵头组成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各市州、县(市)也要参照省直的方式,抓紧成立领导小组。对工作中遇到的重大、疑难问题,由省直层门联合市州、县(市)有关部门共同推动解决。三是坚持分工负责。各单位、各部门要在加强配合的基础上,立足法定职责和权限,各有侧重抓好工作,要严格按照动员部署、组织实施、总结验收三个步骤,有序推进专项行动。

  会议强调,要积极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动员协调各方力量,形成齐抓共管格局。一要着力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抓住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突出问题,一查刑事犯罪、二查渎职问题、三查行政违法行为和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同时,把恢复性司法理念贯穿于司法办案各个环节,大力推进“补植复绿”等生态修复补偿机制,确保“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惠及一方”。二要大力支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强化执法司法联动,合力攻坚,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真正做到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三要着力完善依法治理长效机制。要进一步统一长白山区域内司法标准、执法标准。要结合开展专项行动,提出建立健全长白山区域依法治理长效机制的意见和措施,为省委、省政府决策和地方立法机关完善立法提供参考。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群策群力、共同促进长白山区域绿色转型发展的良好氛围。

 

      (前期工作简介:6月23日,吉林省副省长隋忠诚带领省检察院检察长杨克勤、省环保厅厅长常晓春、省国土厅厅长兰宏良、省住建厅厅长孙众志、省水利厅厅长张凤春、省农委主任于强及省林业厅厅长霍岩等一行到省检察院,就“加强长白山区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展开座谈。及相关负责人出席座谈会。 

      为深入贯彻中共吉林省第十一次代表大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关于强化生态修复保护等重大部署,依法保障我省加快东部绿色转型发展、坚决取得决胜全面小康战役最终胜利,省政府、省检察院决定于2017年7月至2018年7月,联合组织延边州、白山市、通化市、吉林市及长春林区、延边林区检察机关,与长白山管委会及有关部门协作,共同开展全面加强长白山区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监督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为保证“专项行动”顺利、有效开展,省检察院制定了《全面加强长白山区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监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会上,省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兼行政检察部部长张书华从为什么开展“专项行动”,行动的目标、任务、原则,方式和方法等方面对工作方案进行了说明。 

      隋忠诚副省长及环保厅、国土厅、住建厅、水利厅、农委、林业厅的主要负责人对吉林省检察院提出的“专项行动”给予了高度评价,并表示将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将这项工作扎扎实实做好。对于《全面加强长白山区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监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他评价说任务具体、可操作性强,省政府对此表示总体赞成。他要求,省政府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专项行动”的认识,必须积极参与、密切配合,做好工作上的衔接,为加强长白山区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共同献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