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启动高层次和特殊人才职称评审

20.07.2015  11:05

  近日,省人社厅发布《关于开展2015年度全省高层次和特殊人才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定工作的通知》,省人社厅将对全省高层次人才和机关调转人员、部队转业干部专门进行职称认定。材料申报时间为7月20日至8月20日。

  1.高层次人才。在我省工作或提供服务的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国家特支计划”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中科院百人计划人选、省及全国优秀博士后研究人员、全国留学回国人员先进个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和省高级专家、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省拔尖创新人才工程人选以及我省重点引进的急需紧缺的高层次留学回国人才、博士后研究人员等人员。

  2.机关调转人员。在我省机构改革或人事正常调整中,从我省各级党政机关、群团组织或相关政府机构调转分流到省内各级企事业单位,且聘任在专业技术岗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以上,首次参评认定专业技术资格(职务)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或其他法定行政编制管理人员。

  3.部队转业干部。退出军队行政职务,按照国家和省安置规定及程序,转业聘任到省内各级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以上,首次参评认定专业技术资格(职务)的军队转业干部。

  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考核评议、组织公示、正式行文申报,由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公主岭市、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省直各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后按程序上报。 申报工作必须以单位(部门)或指定的受理机构逐级办理的方式进行,省人社厅不接受任何个人方式的申报行为。省属企事业单位须报经主管单位审核批准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定地点受理。

  相关文件和表格在省人社厅网站(http://hrss.jl.gov.cn/)下载。 材料受理时间:2015年7月20日至8月20日,逾期不再受理。

  材料受理地址:吉林省委党校(长春市前进大街1299号,省委党校1号公寓楼208室)

  联系电话: 81761038 (记者 刘晓宇)

(责任编辑:张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