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行政职权目录公示

06.11.2014  16:50

  按照省政府行政审批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部署,省司法厅于2014年5月以来,对厅本级及省司法厅所属事业单位、行业组织的行政职权进行了全面的清理,经省政府审改办审核,共保留行政职权31项,其中行政许可职权7项,行政处罚职权14项,行政奖励职权1项,其他行政职权9项。按省政府审改办要求,现将行政职权目录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

        各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请于7月18日至7月22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件等方式向我厅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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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吉林省司法厅行政职权目录